关于加强宁波、杭州、绍兴入(返)明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日期:2021-12-08 17:12 来源: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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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5日,宁波市镇海区发现1例新冠阳性人员,12月7日,杭州市新增确诊2例确诊病例,12月8日,绍兴市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为防止疫情输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宁波等地入(返)明人员健康管理通告如下:
  一、请11月23日(含)以来有宁波市,12月1日(含)以来有杭州市、绍兴市旅居史入(返)明人员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官方新闻媒体发布的疫情动态,近期非必要请不要前往浙江宁波、杭州、绍兴等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入(返)明后,要按我县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陇川县、瑞丽市、上海市、通辽市、哈尔滨市、广州市、安溪县、宁波市、杭州市、绍兴市高中风险地区、封控管理地区及其他区域的入(返)明人员严格按照我县规定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
  四、全市药店、商超、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封闭游艺娱乐等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三码联查”(即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测温、戴口罩、一米线、常通风等防控措施;各酒店、宾馆、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场所严格落实入住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及时向社区(村居)通报疫情重点地区入(返)明人员旅客住宿信息,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要加强排查管控,严格落实“三码联查”,采取各种形式提醒疫情重点地区入(返)明人员主动报告。
  五、请符合条件(除接种禁忌症外)却仍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已完成两剂次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积极进行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六、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在居委(村委)、所在单位或所住酒店,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请密切关注官方新闻媒体发布的疫情风险提示,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发现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拒不配合有关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个人和场所管理者,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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