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的通告

日期:2023-07-26 08:30 来源:明溪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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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企业、生产经营主体:

为全面消除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简称“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着力解决突出火灾隐患场所消防安全顽疾,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三明市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至九月底在全范围内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一、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今年9月底。

二、治理范围

全县范围内具有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功能之一,且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搭灶煮饭、洗衣晾晒、设置床铺等生活痕迹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一律纳入此次排查治理范畴。

三、治理标准

严格执行《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合用场所,一律将住宿人员迁出或责令停止使用。

四、治理措施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纳入整治范围的单位(场所)10 日内按照标准自行完成整改。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将对纳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查处。

社会各界如发现“三合一”场所可向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98-5010580 )

 

 

 

                                         明溪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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