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1-16 08:54 来源:明溪县公开办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稳步扩大森林面积和提升森林质量,扎实推进新明溪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891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18122号)要求,现就切实抓好我县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19年,全县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任务为21.346万亩(详见附件),包括:
    (一)植树造林2.346万亩。其中:(1)乡村绿化160亩,建设省级森林村庄3个;(2)珍贵用材树种造林8500亩;(3)木本油料示范基地400亩;(4)林分修复6500亩;(5)其它造林更新7900亩。
    (二)森林抚育16.0万亩其中省级森林抚育7.0万亩。
    (三)封山育林3.0万亩。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着力推进村庄绿化。围绕生态宜居,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森林村庄建设,依托乡村公园、水系、道路、房前屋后和“四旁”闲置地(路旁、水旁、宅旁、村旁),因地制宜选择种植观赏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群众喜闻乐见的景观树、珍贵树、乡土树以及特色果树等,尽量成带成景建设乡村生态景观林,提高村庄林木覆盖率。
    (二)着力创新造林模式。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大力推广种植红豆杉、闽楠、福建柏、檫树等乡土珍贵树种,营造珍贵树种混交林,形成多树种、针阔混交造林模式,促进林种树种结构调整,着力打造珍贵树种造林示范区。强化生态造林,注重造林生境地保护,尽量减少使用全面整地、炼山造林等方式,提倡不炼山整地造林,禁止钩机全垦整地,减少水土流失。
    (三)着力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不断完善森林经营措施认真执行《森林抚育规程》,科学采取割灌除草、透光伐、疏伐、修枝、施肥等抚育措施,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调整优化树种林种结构,全面提升森林质量。结合实施三明市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对稀疏林地、低产低效林分采取补植套种乡土阔叶树、扩穴培土、抚育等林分修复措施,促进林木生长,提升林分质量。
    )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行植树义务,带动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国土绿化行动。建好义务植树基地,组织社会各界种植幸福林、青年林、巾帼林、亲子林等,开展“植绿护绿”、“绿化家园”等主题活动,传播绿色理念。认真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落实好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志愿服务等 8 类尽责形式。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网络平台,创新拓宽公众尽责和知情的有效途径。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2019造林绿化工作列入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好部署、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林业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协调和督导;发改、财政部门要为造林绿化提供资金支持;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公路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行业绿化;政务网、广电、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造林绿化。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布局、合理安排,对造林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工作进行合理的作业设计,科学确定造林树种、苗木规格、造林方式、配置方式和森林抚育措施等,备足、备好优质苗木,坚持Ⅰ级苗上山提高造林绿化成效。重点落实好村庄绿化和省级森林村庄建设、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木本油料林培育、林分修复等重点项目的造林地,确保不误林时。整合用好各类造林绿化资金,引导社会参与、金融支持等多渠道投入机制,培育多元化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乡进一步落实责任,把造林绿化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地块和个人,从规划设计到组织施工、从造林质量到管护措施,都要环环紧扣、务求实效。林业部门要派出技术力量,下乡进村入户规范项目管理,抓好技术指导,把好作业设计、良种壮苗、科学栽植、抚育管护“四个关”,并按时进行调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2019年明溪县造林绿化计划任务表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