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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政办〔2017〕21号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明溪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精神,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明溪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锋毅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余 舜 县环保局局长
陈 伟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雷祖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 桂 县政府办副主任
林增云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步忠 县经信局副局长
官前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扬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林跃东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昌枝 县环保局副局长
罗九根 县住建局副局长
黄顺全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长兴 县农业局副局长
张 翊 县水利局副局长
黄子台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立平 县地税局副局长
童培基 县国税局副局长
任建设 县人武部后勤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日常有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昌枝同志兼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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