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12-15 17:14 来源:明溪县政府
| | | |

明政办〔2016〕165号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明溪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明溪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明溪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农农发〔2015〕5号)和福建省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75号)等要求,推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实现“藏粮于地”的重大战略,保障我县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树立耕地保护“量质并重”和“用养结合”理念,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的工作主线,以耕地土壤肥力提升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技术物质补助等方式,推进工程、农艺、农机措施相结合,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促进土肥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守住耕地数量和质量红线,奠定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1.坚持量质并重、科学管理。在严格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耕地质量的建设与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耕地质量管理机制,推动落实“质量红线”。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我县土壤类型、耕作制度、经济状况,针对不同区域耕地质量现状,分析主要障碍因素,集成组装治理技术模式,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取得实效。

3.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正确处理保护、提升与利用的关系,将耕地质量建设与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将耕地质量建设与农业生态建设相结合,努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4.坚持财政支持、加强管理。耕地质量建设具有公益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强管理。

5.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企业主推、社会参与,创新耕地质量建设长效机制,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农民、企业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合力参与耕地质量保护的格局。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县耕地质量状况得到阶段性改善,耕地土壤酸化、冷渍化、养分失衡、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土壤微生物群系逐步恢复。到2030年,全县耕地质量状况实现总体改善,对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

1.耕地质量水平持续提升。到2020年,全县耕地地力平均提高0.5个等级,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0.2个百分点。

2.有机肥资源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到2020年,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0%、提高10个百分点;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到60%以上、提高25个百分点以上;绿肥种植面积稳步恢复与发展。

3.科学施肥水平持续提升。到2020年,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三、技术路径与措施方法

(一)技术路径

根据我县主要土壤类型和耕地质量现状,结合本地农业生产特点,围绕“改、培、保、控”四字要领,因地制宜开展耕地质量建设。“改”:改良土壤,针对耕地土壤障碍因素,改良酸化、冷渍化土壤,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改进耕作方式。“培”:培肥地力,通过增施有机肥,实施秸秆还田,开展冬种紫云英,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通过种植绿肥,固氮肥田,实现用地与养地结合,持续提升土壤肥力。“保”:保水保肥,通过耕作层深松耕,加深耕作层,改善耕地理化性状,增强耕地保水保肥能力。“控”:控污修复,控施化肥农药,减少不合理投入数量,阻控重金属和有机化合物污染。

(二)措施方法

我县耕地质量主要问题是总体地力水平一般,以中产田占绝对优势、土壤矿质养分失衡、丘陵山地干旱限制突出、耕地土壤受渍涝限制和障碍层限制影响。主要治理措施是:在施肥结构上以“稳氮、控磷、增钾、补镁硼”为技术决策原则,提高化肥利用率,发挥肥料最佳效益。多途径开发有机肥源,恢复和发展绿肥生产,抓好冬闲田种紫云英,实行秸秆还田,以维持和提高土壤有机质,防止由于土壤有机质含量降低而导致土壤肥力下降。注意用地与养地有机结合,采用有机、无机相结合的施肥方法,提高肥料利用率,达到增产、增收、节肥、增效。加强水利和灌溉基础设施建设,多修水渠帮助排水,进一步提高农田灌排保证率。根据《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污染源的监管,强化肥、药、水的科学管理与指导,通过农艺、工程等措施,对污染耕地集中区域开展治理与修复,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提升耕地地力。重点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和种植紫绿肥。一是秸秆还田培肥。结合水稻机械收割,实施稻草粉碎还田9万亩。二是增施有机肥。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1万亩,支持适度规模养殖场进行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生产有机肥,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三是种植绿肥。示范推广冬种紫云英绿肥2万亩。

(二)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重点是建设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和耕地质量数据平台,组织开展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工作。一是建设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做好省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工作,开展立地条件、土壤剖面性状、土壤理化性状、土壤障碍因素、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土壤管理等方面的耕地地力和肥效监测。二是建设耕地质量数据平台。完善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耕地质量状况。三是开展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对耕地立地条件、设施保障条件、土壤理化性状、生物群系、环境状况和耕地障碍因素进行全面调查,进行耕地质量年度评价。

(三)化肥农药减量控污。按照农业部制订的《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和《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调整化肥农药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施药方式,推动秸秆、绿肥等有机肥资源还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绿色防控等技术,减少化肥和农药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是一项系统、公益、基础和长期工程,需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成立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局牵头,国土、财政等部门参与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做好任务落实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聂建兴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肖  强县农业局(县委农办)局长(主任)

郑长龙 县国土局局长

冯志刚 县财政局局长

  员:张长兴 农业局(县委农办)副局长(副主任)

邓敏生 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黄玲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乙珍 县农业局农技站站长

郑雄枝 县农业局植保站站长

张加明 县农业局土肥站站长

张连珠 县农业局能源站站长

伍宏剑 县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肖卫民 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长兴兼任。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做好本辖区内耕地质量保护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责任,守住耕地质量红线,切实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耕地质量建设投入,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各乡(镇)农业部门要会同当地国土资源所,认真做好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把好质量关。鼓励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采取用地养地结合的措施,保护耕地质量,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强化技术指导。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专家指导组,提出耕地质量建设和污染耕地治理的技术方案,开展指导服务,落实关键措施,提升耕地质量。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提高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耕地质量保护和科学施肥技术应用能力。

(四)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冬种紫云英和山垅田复垦与改造等项目。各乡(镇)要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扩大耕地质量建设资金来源,增加资金规模。要创新投入机制,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通过补贴、贴息等方式,撬动政策性金融资本投入,引导规模经营主体资本进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五)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重要意义,推广用地养地和科学施肥的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