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2-22 10: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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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政办〔201613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明溪县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18


明溪县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支持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现制定2016年创建国家森

林城市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和“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的理念,牢牢把握建设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将明溪打造成为“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生态宜居之城,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是以打造通道绿化示范段为目标,重点抓好省道204线明溪至将乐段绿化补植提升和沙溪梓口坊至夏阳公路的绿化断带补齐、提升工程。二是进一步完善明溪雪峰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和科普设施建设。三是提升高速公路与主城区连接线林带。四是提升红豆杉产业园、明溪河滨公园绿化水平,打造城市公园绿化示范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创建任务和工作重点,制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多方筹措资金。县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相应统筹安排专项经费。要积极争取上级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绿化、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城市建设等项目资金。要继续抓好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创新和丰富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倡导购买碳汇履行植树义务,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局面。

(三)提升创建水平。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要与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衔接。林业、园林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把好规划设计关、苗木准备关、造林绿化关和抚育管护关,鼓励多种带土球的绿化大苗、多种容器苗、多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多种采种化树种,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创建工程建设。

(四)加强督查考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每月15日、30日向县创建办上报创森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县效能办要组织开展创建专项督查,对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将予以批评问责,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明溪县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明溪县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创建重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城区公园示范:明溪河滨公园绿化,打造成城市公园绿化示范点。

2016.6

县住建局

2

郊野公园基础设施与科普设施提升:明溪县雪峰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和红豆杉产业园科普设施提升。

2016.6

县住建局、林业局

3

环城周山彩化提升:明溪县一重山环城周山彩化提升700

2016.12

县林业局

4

村庄自然生态:转变村镇照搬城市绿化模式的理念,打造具有乡村地域特色的森林生态景观。重点抓好沙溪乡永溪村乡村生态风景林建设。

2016.6

县林业局

5

国省道绿化示范段:抓好省道204明溪至将乐段绿化补植提升、抓好高速公路与主城区连接线林带提升。

2016.6

县公路分局

6

县乡道绿化示范段:抓好明溪沙溪梓口坊至夏阳公路的绿化断带补齐。

2016.6

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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