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林业由“木头财政”转向“生态红利”

日期:2018-12-17 08:30 来源:县广播电视台 林琦 叶日增 黄世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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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态屏障,肩负着优化环境与促进发展的双重使命。改革开放40年来,明溪县在积极推进林业建设和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持续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步伐。

  “这个剪枝我们一直把握不了。这些是浪费的,底下的枝条没用的,底下这几个给它培养起来,靠里面的就不要,剪掉。”乘着冬闲,盖洋林业站有着近40年工龄的造营林技师杨福文经常会到辖区内的林场和合作社,手把手地指导果农修剪果树。县林业局常年组织科技服务技术力量,现场指导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种植技术、产品开发等,提升林下经济科技含量和发展水平。

  改革开放前,明溪是典型的“木头财政”县份,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林老大”对县域经济的贡献居功至伟,但“辉煌”的背后却是沉重的代价。

  改革开放初期林业拨乱反正,结合当时的县情,既强调木材生产,也注重生态建设,林业步入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型阶段。1984年,明溪县在全国率先提出“工程造林”,将植树造林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把林业科学与管理科学结合起来,把工程原理与造林原理融会贯通。通过工程造林,成活率比传统造林提高25%,树高增长速度提高43.5%,胸径增长速度提高38.7%,保存率提高39%。

  20世纪初,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注入永续之脉,林业发展道路实现了历史性转变。森林经过长时间的休养生息,渐渐恢复了元气,一个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已基本形成,全县森林覆盖率高达81.18%。2011年我县成为福建省首个通过考核验收的森林县城,2016年摘得“全国绿化模范县”桂冠。

  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让野生动物明显增多。10年前,我县境内的野生鸟类为197种,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现已增至316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腹角雉就有400多只,占全国总数的10%,被评为“中国黄腹角雉之乡”。在我县,有的“候鸟”甚至成了“留鸟”,如鸳鸯、斑嘴鸭和彩鹬等,常年均可观赏到。

  如今,“木头车”早已不见踪影,换来的是山青水清天蓝蓝。不砍树木了,财政收入却是2000年的近10倍,百姓正享受着金山银山释放出的“生态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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