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明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全市第一
近日,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对我省2018年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考核,我县综合考核结果为0.66(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评价指数),位列全省13个县(市、区)第4名。省财政将按照《福建省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办法》,根据该考核结果,核算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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