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喜获省级“文明县城”称号

日期:2018-07-19 12:00 来源:县广电局 城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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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鸟瞰 摄影:张峰

  7月18日上午,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命名表彰大会召开,明溪县喜获省级“文明县城”称号,其中,雪峰镇、盖洋镇、瀚仙镇入选省级文明乡镇,夏阳乡御帘村入选省级文明村。

  明溪县是新兴的 “海西内陆新侨乡”,素有“八闽旅欧第一县”、“中国红豆杉之乡”、“中国淮山之乡”、“中国黄腹角稚之乡”、“中国锌硒农产品之乡”、“中国好人之城”等美誉。

  为打造文明宜居之城,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县领导班子一任接着一任,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着力不断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曾连续4届荣获全省“创城工作先进县”称号,连续5年荣获福建省“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先进单位。

  在新一届(2015-2017年)精神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中,我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围绕建设 “文明之城”、“好人之城”、“宜居之城”的工作目标,抓发展,补短板,扎实开展省级精神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几套班子合力抓、条块结合共同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严抓工作落实,强化常态督查,推动创城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创城“四级”督查机制,采取 “五定”工作法,对各社区、主次干道、集贸市场、服务窗口、公交站点等公共场所进行常态督查,并通过“联、全、细、责”四项常态长效工作措施,把创城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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