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认真开展第二十七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日期:2017-10-12 16: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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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2,明溪县的林业局牵头君子峰国家级保护区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公安分局组织社会志愿者一行60多人,到明溪县综合农贸市场集市上,开展福建省第二十七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当天,是当地传统集市交易日,前来参加集市贸易的市民非常多,往日宽敞的农贸市场,被熙熙攘攘的人流堵塞得格外拥挤,许多前来参加集市交易的农村朋友们,被吸引而驻足观看了在这里举办的事先精心布置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一批又一批的观众现场纷纷观摩了图文并茂的保护动物宣传展牌,听取了科技专家生动有趣的科普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讲解,特别是组织者围绕201711日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20173月明溪县人民政府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10月是福建省第二十七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也是我县秋冬季候鸟迁徙的重要时期。为更好地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明溪县于101日至1031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启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三进活动,呼吁社会关注、保护野生动植物,制止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

  宣传月期间,林业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督、畜牧等有关部门对市场等进行多次全面的执法检查,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群众树立自觉抵制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产品的观念,密切关注乱捕、滥杀、滥挖、滥食、非法贩卖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切实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是加强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鸟类迁徙通道等重要区域的资源巡护,保障迁徙到明溪的越冬候鸟的安全生活。据统计,入秋以来,全县没收了捕捉野生动物的非法工具8个、捕鸟网18张,查获并放生野鸟6只,立案查处了涉及3名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捕捉珍贵野生鸟类案件1起, 对非法捕捉、加工、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做到宣传与执法并重,进一步提升了宣传活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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