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三批)(明溪)

日期:2020-10-23 17:26 来源:明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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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详细地址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

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结状态 备注
1 SD2SM20201018D001 明溪县 河滨南路顺丰大酒店边上夜市 投诉人居住离夜市十几米的地方,称夜市洗地水、摆摊的污水排入河里,导致鱼死亡;夜市灯光污染严重、噪声大、油烟污染严重(铁板烧),影响生活。 水、大气、噪声 经调查,夜市(小吃)一条街共设置有5家摊位,该区域已设置有污水收集管道,污水未直接排入河流。10月17日曾出现小鱼死亡现象,经相关部门调查为缺氧搁浅致死;夜市安装的“网红灯”以及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
属实
1.县城建监察大队将加大对经营户的监管,杜绝污水直接排入河流;
2.下调“网红灯”功率并设置每日23点自动熄灭;
3.县城建监察大队责令5家经营户在完善油烟处理设施后营业。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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