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盖洋镇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的公示

日期:2023-06-26 16:37 来源:盖洋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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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盖洋镇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山区河道管理,确保山区河道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明确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如下:

1.管理保护领导责任人:流域河长。

2.防汛责任人:乡镇主要领导

3.部门责任人:县级水利局主要领导

4.巡查管护责任人:河道专管员

现将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盖洋镇河长办

联系人:傅兴圳       联系电话:0598-2720449


 

附件: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盖洋镇)

 

 

 

                   盖洋镇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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