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2年民营企业前期产业工作经费奖励的请示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奖励办法(暂行)》(闽工信联产业〔2021〕138号)精神,经筛选,我县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公司明溪高端氟精细化学品扩建项目符合大项目好项目要求,现将情况明细表呈报贵局。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转报。
附件:引进大项目好项目情况明细表
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7日
(联系人:冯诗雅,联系电话:13328909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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