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明溪建县前,疆域分属清流、宁化、将乐、沙县。明成化六年(1470)同知程熙以“地旷远,民梗难治”为由,奏准析清流县的归上、归下里,宁化县的柳杨、下觉里(含泰宁县沂州的一带村庄),将乐县的兴善、中和里,沙县的沙阳里合置归化县,隶属福建布政司汀州府。
清代,归化县隶属漳南道汀州府。民国3年(1914)6月,国民政府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政制,归化县隶属汀漳道。民国14年(1925),国民政府废道,福建省实行省、县二级地方政制,归化县直属福建省。1931年,工农红军解放归化县,归化成为中央苏区21个县之一,毛泽东、朱德、彭德怀、杨尚昆、滕代远、粟裕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先后在这块红色土地上进行革命斗争和实践,留下了光辉足迹。民国20—23年(1931—1934),先后隶属闽粤赣省、福建省、闽赣省。民国22年(1933)5月,因与绥远省归化城同名,奉民国政府令改名明溪县。此后至1949年10月,明溪县先后隶属龙汀省、福建省、第八行政督察区、第七行政督察区、第九行政督察区、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9年10月24日,明溪县成立自动解放委员会,宣布和平解放,隶属永安地区(专署驻永安)。1956年10月,明溪和三元两县合并为三明县,隶属南平地区(专署设南平)。1961年10月,原三元县域设三明市,原明溪县域改称三明县(包括原三元县的岩前、吉口),隶属三明市。1964年4月,国务院批复,将三明县改名为明溪县,隶属三明地区。1983年5月,三明专员公署改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实行市带县新体制,明溪县隶属三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