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905-1200-2016-00025
  • 备注/文号:沙政〔2016〕27号
  • 发布机构:沙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4-28
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6-04-29 09:00

沙政〔2016〕27号

 

沙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近期,我乡进入汛期,暴雨、极端天气增多,安全生产面临的不可预测因素也随之增多,容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五一”劳动节也即将到来,人员出行大量增加。根据县安办《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16〕2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乡直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 “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切实把“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署安排,强化督查检查,强化监察执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二、突出重点,强化排查治理

各村(居)和乡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认真分析排查“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交通安全方面,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公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对存在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险的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的重点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测,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阻止车辆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以及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消防安全方面,加强墟场、卫生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加油站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油气泄漏。烟花爆竹安全方面,要切实落实防雷电、防汛、防构筑物倒塌等有效措施,防止雷电和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矿山安全方面,对位于地表河流、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地下矿山,要查清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水库河流、废弃矿井及老窖积水情况;预报有强降雨时,要立即停产撤人;要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查、排查。对露天开采矿山企业,要对排水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排水系统通畅。要加强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的检查,实行在线监测并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监控制度。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要组织对施工工地、职工宿舍、监建设施等建筑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严禁只考虑施工成本,冒险就近宿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三、加强联动,强化应急处置

各村(居)和乡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调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搞好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五一”和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

 

 

沙溪乡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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