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904-30-2014-00001
  • 备注/文号:胡政〔2014〕5号
  • 发布机构:胡坊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1-10
关于印发开展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胡坊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4-01-10 17:10

关于印发开展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动员全镇力量,深入排查火灾隐患,采取村民自查、消防办监督的手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村建站,文化站、综治办、安监办、消防办各村主任为成员的“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消防办,负责“清剿火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排查各企业消防设施。派出所、村建站、安监办等部门要对企业消防设施开展一次自查活动,进行一次实地核查,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自查检查记录表》。重点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等。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消防设施,企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制度,解决自动消防设施瘫痪、关闭和无法联动等突出问题。

  2.排查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的非法违法建筑。派出所负责排查各村村民住宅、“三合一”场所;安监办负责排查辖区内各企业的消防安全;村建站要查清各村非法违法建筑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执法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要求。

  3.排查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消防办、综治办、村建站要组织对现有消火栓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并填写《公共消防设施摸排情况统计表》,调整完善水源图册,对现有消火栓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4.重大活动安全和重要节日消防保卫工作。派出所、消防办等部门要开展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和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巡防看守。除夕、元宵节和两会期间,开展“零点”夜查行动。

  5.排查当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全镇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分析评估并形成报告,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此报告应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镇“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村在开展排查整治过程中,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划分清楚网格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要依托综治工作平台落实各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工作责任人、管理人,落实网格长、网格员责任制,发动村民消防志愿服务队群防群治力量,对小单位、小场所及村民住宅、村组进行网格化排查整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升自身消防管理水平。

  (二)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积极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文化站要坚持每月写一份消防安全报(宣传手册、消防报刊),发放到各村和学校。消防办要利用赶集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查”活动。学校要不定期开办消防安全知识的有关课程,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综治办要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对村民进行消防安全的宣传。

  2.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消防办要组织志愿者深入学校和各村普及消防常识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民政办要对养老院、低保人员、老弱病残等组织开展“上门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服务活动。

  3.推动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学校要在寒假前后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布置一份假期消防作业、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民政办要对养老院和弱势群体场所开展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和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消防办要组织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持续推动。镇“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镇消防办要及时跟踪各单位工作动态、收集战役战况,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为战役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将“清剿火患”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健全制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区域性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组织进一步壮大,网格排查机制进一步巩固,全镇火灾形势进一步平稳。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职,对所属行业、系统的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定期通报整治信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对经整治仍达不到要求的各类场所进行处罚。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加强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胡坊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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