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11-23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明自然资〔2025〕25号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8
黄泽湜、杨道根委员:
《关于加快推进坪埠东路沿线开发建设集聚城区人气的提案》(第40号)由我单位会同住建局、土地收储中心、城关乡、雪峰镇人民政府办理。我县积极推进坪埠东路沿线周边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是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抓紧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已将坪埠东路沿线的原翰臣中学地块、实验小学东侧地块、河滨北路向东延伸地块、南山遗址片区等地块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保障项目用地规模需求。2024年11月,明溪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通过自然资源部数据质检审查并正式启用。
二是加快编制详细规划。在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与《明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出的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东连、北拓、中提升”保持一致。为加强明溪县第一实验小学、原翰臣中学等区域之间的交通联系,进一步加强南山遗址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实现道路连贯性及可达性,拟启动实施河滨北路向东延伸段市政道路项目。目前,已编制完成《明溪县河滨北路向东延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2025年2月,已核发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三是加快征迁工作。河滨北路向东延伸项目已纳入2025年攻坚计划,目前正在开展征迁工作,预计年底完工。实验小学东侧地块项目按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推进土地征收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详细规划,做好坪埠东路沿线周边地块用地布局,丰富坪埠东路周边的业态和功能。
单 位 领 导 署名:
联系人与电话号码:
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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