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111-2300-2024-00007
  • 备注/文号:明自然资〔2024〕36号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30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4-30 11:01

张弦等代表:

  《关于三调数据与林地数据融合的建议》(第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和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1〕48号)文件要求,我县“三调”与林草湿数据对接融合工作已于2021年12月完成并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目前,省级林业报批系统暂未启用林业与国土三调融合数据,仍按2021年林业二调数据开展行政审批事项。

  下阶段,我局将与林业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加快推动林业与国土三调融合数据的启用更新,在项目报批上及时核对地类数据,确保项目地类审核衔接顺利,为项目用地报批提供服务保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单 位 领 导 署名:

  联系人与电话号码:张扬文 0598-2812798

  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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