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100-30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明政文〔2025〕43号
  • 发布机构:县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1
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瀚仙岩刻”“洋龙陈启韬祖屋”为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07-11 10: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瀚仙岩刻”“洋龙陈启韬祖屋”已经审核通过,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科学规划、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认真做好我县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附件:瀚仙岩刻、洋龙陈启韬祖屋基本情况及保护范围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瀚仙岩刻、洋龙陈启韬祖屋基本情况及保护范围

  一、瀚仙岩刻基本情况及保护范围

  (一)名称

  瀚仙岩刻

  (二)保护单位

  明溪县瀚仙镇坪地村村民委员会

  (三)文物简介

  瀚仙岩刻位于明溪县瀚仙镇坪地村西岩自然村,魁头山南侧,海拔约580米,是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重大考古新发现,从现场看到,岩刻位于一块260平方米的岩石上,共发现图案100余幅,尺寸大小不一(最大的尺寸为460mm*270mm,最小的尺寸为130mm*110mm),凿洞500余个,最大的直径约90mm,深为55mm。从目前相关数据和专家考证,该处岩刻是我省目前发现的时间最早、占地面积最大的史前岩刻,初步估计时间在商周时期,距今3500—4000年。

  明溪县发现的瀚仙岩刻与紫云岩画形制类似,并且与三元区增坊摩崖石刻相似,从地理位置上观察这三处岩刻是呈三角分布,并且都位于渔塘溪的支流,靠近水源一侧。同时其图案与台湾高雄市万头兰山中的孤巴察峨石刻有相似之处,这为研究闽台文化交流提供了有力实证。

  (四)保护范围

  文物本体范围向外延伸10米。

  二、洋龙陈启韬祖屋基本情况及保护范围

  (一)名称

  洋龙陈启韬祖屋

  (二)保护单位

  明溪县瀚仙镇洋龙村村民委员会

  (三)文物简介

  洋龙陈启韬祖屋位于明溪县瀚仙镇洋龙村洋坊自然村80号,该建筑始建年代为明朝,后历经多次维修。洋龙陈启韬祖屋坐西北朝东南,保存较好,平面呈长方形,为两进式院落,由门楼、围墙、院坪、厢房、第一天井、下厅、第二天井、上厅等组成,门楼位于整体建筑的西南角;围墙原有结构已被现代建筑所掩盖;院坪、第一天井由鹅卵石铺砌而成,第一天井两侧的厢房面阔1间、进深3间,平面呈长方形;下厅面阔9间、进深4间,悬山顶,中后部设有门槛,功能类似于照壁,穿斗抬梁式(明间)结构,明间大门处上方镂空雕刻人物,两侧也是镂空雕刻;第二天井为鹅卵石铺砌而成;上厅面阔5间、进深9间,悬山顶,中后部设有门槛,功能类似于照壁,穿斗抬梁式(明间)结构,右侧厢房已被拆除,新建房屋。

  陈启韬(1661-1742),又名希韬,字于龙,明溪西颍陈氏第15世。清代华侨先驱,曾任暹罗国(今泰国)丞相。幼聪颖,善交际。15岁到广东从事贸易,后出海时遇巨风,漂落至暹罗国。以睿智贤能被国王赏识,授予官职,并招为驸马,后升任丞相。清雍正、乾隆间,时有珍物寄回家中,并撰一联,寄回悬挂于洋坊陈氏大祖屋,云:“先君遗体,天各一方,生西颍而老他乡,遂使祠失祀;小子远游,心怀两地,相罗而思故国,顿教寝食难忘。”其雕像竖立于明溪河滨公园,为“明溪八杰”之一。

  (四)保护范围

  文物本体范围向外延伸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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