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02-3000-2025-00017
- 备注/文号:明发改〔2025〕32号
- 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7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明溪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今后,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或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附件: 2025年明溪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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