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126-3000-2025-00011
  • 备注/文号:明汛电〔2025〕2号
  •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9
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明溪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05-29 10:35

各乡(镇)防指、县防指成员单位:

  明溪县气象台于5月29日8时50分解除“暴雨预警Ⅲ级”,鉴于我县降水已明显减弱,全县河流、水库水势平稳。根据《明溪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县防指决定5月29日9时30分终止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继续关注天气态势,加强防汛重点部位巡查监测,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严防地质灾害的滞后性和隐蔽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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