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07-30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明民社〔2025〕44号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1
各有关乡(镇),局民政事务综合股、殡仪馆、救助站,德亨仁厚(明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现将《明溪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
2025年明溪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2025年明溪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2025年继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顺利开展,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明溪县民政和人社局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罗 艳 县民政和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陈志武 县民政和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桂珠 县民政和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火群 局办公室负责人
谢正良 局民政事务综合股养老业务负责人
吴小平 局民政事务综合股社会事务负责人
李程有 县社会福利中心副主任
张福明 县救助站副站长
叶高登 县殡仪馆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人:林福毅。
三、工作内容
(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乡(镇)敬老院、县救助站、县殡仪馆、德亨仁厚(明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二)是否开展安全巡查、检查活动。各乡(镇)敬老院、县救助站、县殡仪馆、德亨仁厚(明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应当组织开展每月防火检查(见附件1)活动,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三)是否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各乡(镇)敬老院、县救助站、县殡仪馆、德亨仁厚(明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对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应当加强物防、技防措施,在服务对象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
(四)是否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各乡(镇)敬老院、县救助站、县殡仪馆、德亨仁厚(明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每月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
(五)是否严格消防控制室管理。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在值班时间严禁脱岗、擅离职守。自动消防设施的各种联动控制设备应当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应当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应当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消防控制室应当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警报后,应当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确认火灾后,立即确认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
(六)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各乡(镇)敬老院、县救助站、县殡仪馆、德亨仁厚(明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应当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在消防设施、器材上设置醒目的标识,并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七)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乡(镇)敬老院、县救助站、县殡仪馆、德亨仁厚(明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当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员工应当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八)是否制定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各乡(镇)敬老院、县救助站、县殡仪馆、德亨仁厚(明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四、工作步骤
(一)推进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
县民政和人社局下发《2025年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各乡(镇)敬老院、县救助站、县殡仪馆、德亨仁厚(明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抓好此项工作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至6月30日)
各乡(镇)敬老院、县救助站、县殡仪馆、德亨仁厚(明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对照《消防领域标准化检查表》(见附件1)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附件2),并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我局将针对整改情况,召开“以案促改”现场会。
(三)全面排查阶段(6月30日至11月30日)
县民政和人社局将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抽查等形式,重点对各乡(镇)敬老院、县殡仪馆、县救助站、德亨仁厚(明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推进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县民政系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工作认识。各乡(镇)民政办,局民政事务综合股,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对促进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意义,抓好组织落实,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持续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加大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的宣传,同机制建立、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安全管理各环节有机结合,努力营造全员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树立宣传标准化管理活动中的工作典型,对于各种消防安全违章行为及时改正。
(三)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民政办,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结合活动实际,健全和完善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安全工作管理到位,安全风险防范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应急处置演练到位。
附件:1.消防领域标准化检查表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附件1
消防领域标准化检查表
受检单位: 检查时间: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1 |
消防 安全 管理 |
(1)消防安全管理组织 |
有□ 无□ |
|
(2)消防安全制度 |
有□ 无□ 有□,但不符合实际 |
|||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有□ 无□ 有□,但不符合实际 |
|||
(4)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
是□ 否□ |
|||
(5)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
是□ 否□ |
|||
(6)员工是否懂得疏散逃生 |
会□ 不会□ |
|||
(7)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
是□ 否□ |
|||
(8)是否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
是□ 否□ |
|||
(9)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
是□ 否□ |
|||
(10)是否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
是□ 否□ |
|||
(11)是否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 逃生 |
是□ 否□ |
|||
(12)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 |
是□ 否□ |
|||
(13)是否违规住人 |
是□ 人 否□ |
|||
2 |
消防 安全 疏散 |
(1)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
是□ 否□ |
|
(2)疏散走道是否畅通 |
是□ 否□ 位置: |
|||
(3)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
是□ 否□ 位置: |
|||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关闭 |
是□ 否□ 位置: |
|||
3 |
消防 设施 器材 |
(1)室内消火栓 |
有□ 无□ 有水□ 无水□ |
|
(2)室外消火栓 |
有□ 无□ 有水□ 无水□ |
|||
(3)防火门 |
有□ 无□ 正常□ 破损□ |
|||
(4)灭火器 |
有□ 无□ 正常□ 破损□ |
|||
(5)疏散指示标志 |
有□ 无□ 正常□ 破损□ |
|||
(6)应急照明 |
有□ 无□ 正常□ 破损□ |
|||
(7)消防控制室 |
有□ 无□ |
|||
(8)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
有□ 人 无□ |
|||
(9)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情况 |
有证□无证□ |
|||
(10)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懂得应急处置程序 |
会□ 不会□ |
|||
(11)是否聘请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单位 |
是□ 否□ |
|||
(12)维保单位提出的问题是否已整改 |
是□ 否□ |
|||
4 |
应急 力量 建设 |
(1)是否明确应急处置人员 |
是□ 否□ 参与人数 人 |
|
(2)相关人员是否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
会□ 不会□ |
|||
(3)相关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
会□ 不会□ |
|||
(4)相关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 |
会□ 不会□ |
|||
5 |
其他 问题 隐患 |
检查人员签名: 单位陪同人员签名:
附件2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序 号 |
检查时间 |
排查清单 |
隐患清单 |
整改清单 |
责任清单 |
||||
问题隐患 |
隐患类型(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
整改措施 |
销号情况 |
制度措施(非必填项) |
整改责任 |
责任人 |
|||
填写说明 |
填写检查发现隐患的具体日期(格式示例:2023年10月15日) |
填写检查的企业名称或者具体项目名称或者检查的隐患地点(开头注意明确所属行政区域) |
填写具体隐患情况,详细描述隐患的具体内容 |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须符合对应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将涉及的判定标准条款填入该栏。) |
填写消除隐患的具体措施 |
1.已整改完成:填写已销号,已于2023年11月10日完成整改。2.未完成整改:填写整改中,预计2023年11月10日前整改。说明:需动态更新进度,不得空缺。 |
填写要求:针对隐患制定的长效管理机制或制度文件名称。示例:《XX车间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消防安全巡查规范》。 |
填写监督整改的政府部门(单位)全称 |
填写直接政府部门负责整改或监督的具体人员姓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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