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114-30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明农水〔2024〕62号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1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多功能拖拉机清零的公告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时间:2024-11-13 10:39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和《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22〕147号)等规定,我县自2015年11月11日起已停止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并积极开展清零行动。截至2024年11月10日,我县注册登记的多功能拖拉机均已达到报废期限,按规定全部注销(清零)。本公告所称的多功能拖拉机,是指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登记核发牌证,具有运输功能,且行驶证载明车辆类型为大中型拖拉机或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从2024年11月11日起,凡悬挂“福建G-90001至福建G-91200”(黄牌)和“闽04-90001至闽04-90227”(绿牌)号牌的多功能拖拉机均为无效牌证。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金家路70号。

  联系电话:0598-2883516。

  特此公告。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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