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02-0600-2024-00035
- 备注/文号:明发改〔2024〕66号
- 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8
明溪县殡仪馆:
为维护殡葬市场价格秩序,强化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精神,对你单位殡葬服务收费进行重新规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类别 |
服务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基本服务 |
遗体接运 |
元/具 |
700 |
包含遗体接运、消毒等,不包含送回骨灰和丧属 |
遗体火化 |
元/具 |
460 |
||
遗体存放 (冷藏72小时内) |
元/具.小时 |
5 |
冷藏72小时以内 |
|
骨灰寄存 |
元/盒.年 |
120 |
二、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类别 |
服务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延伸服务 |
遗体寄存 |
元/天 |
150 |
冷藏超过72小时 |
|
吊唁 设施 及设备租用费 |
守灵厅 (小厅) |
元/天 |
180 |
配有引导服务人员,祭奠台1台,香炉一个,电子显示屏1台。 |
|
守灵厅 (中厅) |
元/天 |
260 |
配有引导服务人员,祭奠台1台,香炉一个,音响功放设备一套,电子显示屏1台。 |
||
守灵厅 (大厅) |
元/天 |
380 |
配有引导服务人员,祭奠台1台,香炉一个,音响功放设备一套,电子显示屏1台。 |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等内容,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9日起执行。原《关于明溪县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明价〔2013〕14号)文件同时废止。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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