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105-3000-2024-00019
  • 备注/文号:明公综〔2024〕62号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6
关于对县人大代表有关意见建议的答复
来源:明溪县公安局 时间:2024-08-28 15:14

  办理结果:A类

罗建文代表:

  《关于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坪埠东路安全隐患的建议》由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2023年以来,县道安办多次组织公安(交警)、住建、城关乡等多个部门到坪埠东路交通事故多发点进行现场调研,协商制定该路段隐患整改方案,并确定由住建部门对该路段进行隐患整改。截至目前,住建部门已在坪埠东路路段新增设置减速带16条,减速慢行、前方学校等交通标志牌4块,修复防撞桶1个。下一步,我局交警大队将依托县道安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再次对坪埠东路进行现场调研,研究新增完善标志标牌,从根本上改善该路段通行环境,最大限度减少该路段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单位领导署名: 

  联系人与电话号码:

  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明溪县公安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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