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26-3000-2024-00022
- 备注/文号:明汛电〔2024〕16号
-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2
各乡(镇)防指、县防指成员单位:
鉴于我县降水明显减弱,明溪县气象台解除“暴雨预警Ⅲ级”,全县河流水势趋于平稳。根据《明溪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县防指决定8月22日10时30分终止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继续关注天气态势,加强重点部位巡查监测,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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