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26-3000-2024-00016
- 备注/文号:明汛电〔2024〕11号
-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4
各乡(镇)防指,县防指成员单位:
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今天16时中心距离台湾省宜兰县东南方向约7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明溪县气象台继续发布“台风预警Ⅲ级”,并发布“暴雨预警Ⅲ级”。鉴于形势严峻,根据《明溪县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经县防指会商研判,决定于7月24日17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同时启动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防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提前部署并认真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着力防范台风天气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和城乡积涝等次生灾害,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附件:响应工作
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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