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105-30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明公综〔2024〕32号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9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明溪县公安局 时间:2024-04-22 10:49

  办理结果:B类

  张芸委员:

  《关于加强车辆违停管理的建议》(第51号)由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创城工作目标,在城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工作,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169起,其中,违法停车254起,违反禁令标志指示4796起,拖移违停摩托车50余辆,清理“僵尸车”10余辆。共开展主题宣传及“七进”宣传100余场次,发布“双微一抖”交通安全知识、案例警示及违法曝光等各类交通安全宣传信息150余条。

  (一)推进违法停车整治力度。狠抓路面违法停车查纠。每日安排警力加密路面巡逻频率,加强城区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段的管控力度,对乱停乱放机动车进行全面纠正、劝导和处罚。二是加大交通监控抓拍,通过实时抓拍或回放路面监控视频等方式,开展非现场交通违法查处,打击违法停车交通违法,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二)强化部门联动协作。一是按照“应划尽划”原则,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协调住建部门增设和调整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缓解城区停车供需矛盾。二与城管、街道社区等部门紧密配合协作,对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和城区“僵尸车”占用公共场所停放等进行劝离、拖移或查处,同时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通知驶离工作,切实规范城区公共场所停车秩序。三是群策群力,发动群众通过12345、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渠道反映身边发现的违停车辆及“僵尸车”信息,进一步提高违停查处覆盖面。

  (三)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力度。一是正面引导。结合日常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及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工作,通过传单、展板、“两微”平台、邀请县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三级交安微学群、各级新闻媒体等传统及网络媒体,大力宣传文明交通的意义以及乱停乱放机动车存在的安全隐患,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二是曝光违法行为。充分借助电视、微信、抖音等各类媒体平台, 宣传当前交警部门整治措施及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带动全社会自觉抵制违规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单位领导署名: 

  联系人与电话号码:

  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明溪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