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26-3000-2024-00013
- 备注/文号:明汛电〔2024〕8号
-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8
各乡(镇)防指、县防指成员单位:
气象部门预计6月19~20日多云,午后阵雨或雷阵雨。鉴于我县本轮强降水过程基本结束,全县河流水势平稳。根据《明溪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县防指决定6月18日18:30终止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继续关注天气态势,加强重点部位巡查监测,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