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26-3000-2024-00012
- 备注/文号:明汛电〔2024〕7号
-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8
各乡(镇)防指、县防指成员单位:
鉴于目前我县强降雨减弱,县气象台于6月17日22时15分解除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根据《明溪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县防指决定6月18日09时将防暴雨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
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继续关注天气态势,加强防汛重点部位巡查监测,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响应工作
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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