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13-30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明交〔2024〕30号
- 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8
《关于将明溪至三明国道客运改为明溪至吉口农村客运的建议》(第6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中心会议研究已同意将明溪至三明国道客运改为明溪至吉口农村客运线路变更申请。
感谢您对明溪交通运输发展的关心。
单 位 领 导 署名:
联系人与电话号码:廖应钏 15160603039
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明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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