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05-3000-2023-00020
- 备注/文号:明公综〔2023〕124号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8
各室(中心)、所、队,驻局纪检监察组:
现将《明溪县公安局科技兴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明溪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18日
明溪县公安局科技兴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科技兴警战略,聚焦明溪发展特色和工作重点,坚持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以强化公安实战能力为导向,以信息化应用为支撑,以发展明溪公安特色为目标,持续深化高新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创新应用,塑造明溪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根据市公安局《三明市公安局科技兴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三明市公安局科技兴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运用科技力量助推明溪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主线,以公安科技信息化应用为基础,以完善公安科技人才梯队培育为支点,以深化公安装备智能应用和科技实战化赋能为核心,立足省市一体的大数据智能应用新体系,全面推进科技成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全县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通过实施全县科技兴警三年攻坚行动,以科技装备创新倍增实战效能,以聚焦素养与技能提升建设人才队伍,以勇于担当作为创造过硬业绩,推动全县科技兴警工作更上一台阶。至2025年底,实现科技指挥决策体系优化完善,公安科技创新平台布局科学合理,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健全有效,大数据建设应用与公安业务进一步融合,警用装备体系更加智能高效,形成创新示范一体化的发展格局,显著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平安明溪建设水平。
(二)分年度目标
1.启动年(2023年)。通过成立科技兴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编制全县科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公安科技信息化指挥决策体系;完善公安网络体系,全面落实“1+2+7”公安大数据智能应用体系部署,加强政务资源、社会资源、企业资源对接,优化大数据智能应用体系,鼓励创新赋能,推动科技兴警创新示范点建立,激发全县公安机关民辅警参与科技兴警创新热情,打造山区特色科技兴警应用生态雏形。
2.推进年(2024年)。深入推进全县公安机关科技兴警创新工作,依托指挥(情报)中心、刑侦、治安、网安、城关派出所等警种部门,围绕装备和平台创新、城市数字孪生、生物识别、资金穿透、远程取证、网络生态治理等方向推进地方特色的实验室建设;推动大数据赋能实战“柔性”开发支撑体系应用,探索轻量化、易入门应用制造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结合市局“梧桐树工程”培育计划,探索建立公安科技人才特殊引进培养机制,加强项目孵化和人才培育机制完善,推动民警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公安应用创新大赛,通过“公安数字工匠”、公安科技创新团队系列培育遴选活动开展,争取在2024年底前,培育2名擅长公安数据分析、图像侦查和网络安全攻防等公安数字化重点领域的市级“公安数字工匠”,培养1名市级科技兴警创新领军人才,培育遴选1个科技兴警基层所队创新示范点,积极参与县级科技兴警创新单位的遴选,助推全县科技兴警实战实效取得重大进展。
3.总结年(2025年)。全面开展科技兴警三年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在省市统一部署下,组织参加对基层所队创新点和分县局创新单位阶段性成果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对科技兴警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兴警创新团队的绩效评价工作。坚持实战引领科技创新,持续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研究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安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机制,夯实公安科技基础设施和大数据智能化应用。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傅永强为组长,县局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兴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局科技办),县局陈赟政委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局指挥中心(科通工作)负责人叶志铭任常务副主任,县局指挥中心李建平、警务保障室叶炳林、督察审计室王德养任副主任,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机构设在县局指挥中心。科技办负责制订出台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各项任务措施实施和落实。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组织保障机制,激发全警创新动能
1.成立科技兴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公安科技信息化指挥决策体系。依托县局科信委和原科信办,重组成立一把手牵头,统筹高效的公安科技兴警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强化指挥和决策,加强战略规划、推动机制改革、审议重大事项、审定重大项目、研究关键问题,构建创新驱动、上下联通、条块融合、紧贴实战的公安科技信息化指挥决策体系。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2.制定完善科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完善制定科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县局公安科技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完善优化审批流程,强化落实全流程监督,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我县公安科技建设项目综合效益。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3.完善公安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市县公安科技兴警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县公安科技兴警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公安应用基础支撑、共性技术推广、科技创新示范、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对创新研究、技术攻坚形成全方位保障体系,结合市局“梧桐树工程”培育计划,探索建立公安科技人才特殊引进培养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基层技术革新奖励办法》和《三明市公安科技创新管理办法》,对在科技兴警工作表现优秀或有突出贡献人员在评功授奖、职级晋升、公务员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以倾斜,进一步激发基层、一线实战单位和民警技术革新的积极性、创造性。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持续
(二)完善人才梯队结构,强化科技人才引进培养
4.挖掘培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依托“智慧公安我先行” 基层技术革新专项活动,在全县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科技应用创新项目培育,在项目建设中,鼓励和支撑民警通过警企合作开展技术创新;鼓励民警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练兵比武和创新大赛,通过比武比赛挖掘和培育各级各类科技人才,2024年底前,争取培养1名市级科技兴警创新领军人才。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政工室、刑侦大队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5.遴选培育公安科技创新团队。依托公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示范基地和市局警种下基层挂包的有利契机,在公安实战领域遴选和培育1个市级创新团队或市级科技兴警创新点(争创并申报1个省级公安科技创新团队),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应用等方面的科技创新能力。
牵头单位:城关派出所、刑侦大队、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6.培育“公安数字工匠”。积极争取上级公安机关配套数据授权和专业系统支撑,争取在2024年底前,培育2名擅长公安数据分析、图像侦查和网络安全攻防等公安数字化重点领域的市级“公安数字工匠”,推进解决我局在科技兴警关键技术攻关、创新应用研究,及解决“卡脖子”和基层“急难愁盼”问题上发挥关键作用。
牵头单位:刑侦大队、网安大队、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7.推动“数字工匠创新工作室”建立。通过数字工匠的培育,推动以主创民警命名的“数字工匠创新工作室”建立并参加省市评选,工作室要通过师徒传帮带、团队式协作,推动公安实战与“匠人匠心”的深度融合,提升我局创新应用整体规模效能。
牵头单位:刑侦大队、网安大队、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三)打造公安科技创新新生态,激活创新活力
8.构建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新生态。借力省厅公安领域技术创新平台,依托全省科技创新联合体(厦门)、闽西南警务协作区工作机制、省市公安大数据平台,加强警企合作,围绕业务实战,再造业务流程,创新生产方式,进一步夯实公安数字化基础、推进公安大数据应用,构建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新生态。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治安大队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推动地方特色的实验室建设。依托公安大数据基座,重点聚焦涉台专题、禁毒研究、网安技侦关键技术研究、大数据预警预测、视频智能应用和安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安信创适配、警务智能装备应用等领域,加强研究并落地一批科技创新成果。
牵头单位:网安大队、指挥情报中心、刑侦大队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加强共性应用技术研究。依托部、省级公安科研项目平台,加强共性应用技术研究,重点在公安数字孪生技术、大数据预测预警技术方向发力,让科研创新全面高效赋能实战。
牵头单位:刑侦大队、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与国内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对接警种业务应用需求,重点攻坚基层基础治理、无人机管控技术等。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打造全县智能应用新格局,全面赋能公安实战
12.推动智慧单警装备体系化建设和规模化应用。推动智慧单警装备体系化建设和规模化应用,大力开展新型单警装备的更新换代,重点推动“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基层基础管控、交通管理、侦查办案、指挥通信、执法记录等多功能集成化轻量化警用装备的更新配备,提升警务装备实战化应用水平。
牵头单位:警务保障室、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加强新技术创新整合应用。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物联网、生物特征识别等新一代智能技术,加强新技术创新整合应用,推进智能头盔、眼镜、手表、移动哨兵、无人机等轻便灵活的单警装备组合式发展,通讯联网重点融合语音、视频、文字等功能,探索融合即时通讯工具,不断提高我县公安反恐维稳、执法办案、指挥情报、服务群众等专业技术装备智能化水平。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网安大队、刑侦大队、警务保障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全方位推进大数据赋能基层基础工作和警务机制创新应用,赋能现代警务机制改革。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创新,全方位推进大数据赋能基层基础工作和警务机制创新应用,组织警种部门从基层实际出发,围绕业务实战场景,灵活开展应用模式创新,积极开展个性化应用创新,让数据、功能、人才、手段等资源与场景自动适配、主动推送,驱动生产智能化情报分析模型,及时精准推送研判数据、预警信息、处置指引等,提升主动发现、预警研判、深度打击、精准管控、科学决策等智能化水平,全面助推“情指行”一体化作战警务模式和现代警务机制改革。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创新发展公安政务服务应用,加快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和“跨省通办”。依托省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和“跨省通办”,在互联网端开通为企业群众提供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的问询、办理、查询、评价“一站式”服务,实现公安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应接尽接”,推动服务模式从“事项服务”向“场景服务”转变;深化公安网端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提升对办事群众的服务能力,推动线下公安政务服务模式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出入境大队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强化维护国家安全智能应用。强化维护国家安全智能应用,在指挥情报、政治安全保卫、反恐怖、网安、技侦和安保警卫等领域,开展在大数据支撑下的创新应用,加强动态监测、情报预警、危机管控、技术反制、拟态打击等能力建设,提高预防警务精准警务的智能化水平。
牵头单位:巡特警反恐大队、国保大队、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探索建立科技兴警创新单位。依托“公安数字工匠”培育、“数字工匠创新工作室”和“地方特色的实验室”建设,以科技创新支撑警务实战、解决警务工作重大难题为导向,聚焦公安共性应用技术研究、创新示范、成果推广等环节,争取培育1个科技兴警县级创新单位。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刑侦大队、城关派出所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建立科技兴警基层所队创新示范点。鼓励基层公安机关开展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紧紧围绕解决基层一线民警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战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入开展场景赋能和警务机制创新,培育遴选1个科技兴警基层所队创新示范点,使其成为基层难点业务突破、一线警务难题攻关、先进技术赋能基层实战的典型样板。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刑侦大队、城关派出所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优化大数据智能应用体系,有力支撑创新赋能
19.完善公安网络体系。在省厅、市局统一规划部署下,建设各类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形成边界清晰、交互高效、安全自主的公安网络体系。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持续推进
20.完善共性化应用支撑体系。在省厅、市局统一部署下,统筹整合信息化基础设施资源,形成全融合、高共享的基础设施服务,完善移动警务、视综等平台建设应用,共同构建资源丰富、能力强大、精准全面的共性化应用支撑体系,深化移动警务赋能应用,推进因事因案授权模式下的滴灌赋能实施。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21.推进公安大数据资源为核心的运营机制建设。在省厅、市局统一部署下,推进公安大数据资源为核心的运营机制建设,实现网络、计算、存储、数据、服务等资源的统一运营管理;推进协同调度、统一管理的智能运维体系建设,实现资源运维的可视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管理。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22.进一步融入省市公安大数据应用体系。进一步畅通省市公安大数据平台服务警种和市县应用渠道,形成上下贯通、条块贯通、功能强大、自主可控、反应灵敏的智能化数据服务体系;严格遵守省市大数据核心资源池数据标准和应用联动标准,融入省市一体联防联控的大数据应用体系,推进省市一体的检索、比对、关联关系、时空轨迹、布控等多维度的大数据应用,实现大数据能力直通基层、赋能一线;积极争取试点开展省市大数据建模跨平台数据联合运算,实现资源安全高效联动。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23.加快智能感知设备迭代升级。加快智能感知设备迭代升级,推进全县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领域、乡村重要部位、路段联网覆盖,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县的智能感知网络;强化各类视图资源的分级分类管理,持续推进全县视图数据常态化治理,全面夯实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推进市视综平台一体化建设应用和能力共享。加强视频数据资源整合和治理,推动三明市视综平台一体化建设和应用,促进三明本地视频图像信息数据价值充分挖掘和视频图像智能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市县共同打造集合三明本地实际的“平安+”“智慧+”“雪亮+”等场景应用,为公安中心工作提供更强有力技术支撑和实战赋能。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制度。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制度,强化公安机关重要系统和核心数据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公安信息安全领域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持续动态评估检测公安信息安全水平,及时排查处理隐患漏洞,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持续规范公安机关信息系统的等保定级、备案、测评、整改机制。
牵头单位:指挥情报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技兴警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重大战略工程,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各警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从制度、人才、经费方面加以保障,全力落实科技兴警战略;县局科技兴警工作领导小组及科技办要加强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协作共享,推进警种部门形成合力,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目标完成。
(二)完善经费保障。坚持服务实战需要,坚持集约统筹、共建共享、厉行节约,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协调财政、发改、科技等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保障建设和公安科研经费,特别是加大对公安领域的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育等方面经费支持力度,确保建设及创新成果管用、实用、好用,警保部门要加强经费管理,督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
(三)强化评估督导。县局科技兴警工作领导小组及科技办要对科技兴警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民警信息化应用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将评估情况纳入对各警种部门的综合考评;建立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督导机制,开展对警种部门科技兴警、数字化能力评估,对行动实施成效显著的警种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在行动计划实施中,县局保密委要强化安全保密机制,监督指导相关牵头实施单位做好科研管理和数据共享等安全保密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