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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1-3000-2023-00015 文号明政办〔2023〕26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23-08-01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明溪县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101-3000-2023-00015
文号明政办〔2023〕26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23-08-01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明溪县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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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现将《明溪县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明溪县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医药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医药融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大局,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推动福建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合作协议(2022—2025年)》、《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明医改组〔2022〕5号)和《中共明溪县委 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明溪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委〔20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守正创新、传承发展,将“中医药元素”更多融入“三明医改”,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2.坚持政府主导办医。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和规划引导,统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3.坚持三医联动改革。持续推进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以改革经验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4.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5.坚持中医药产业同步推进。在精准摸排中医药产业底数的基础上,从加强资金扶持、构建产业标准、培育产业主体、鼓励成果转化、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等方面,推动中医药产业向标准化种植、深加工、大健康延伸,打造集种、产、销、研、医、养于一体的大健康产业链。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中医药文化供给更加优质丰富,中医药开放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实现中医药受众人群更加庞大,选择中医药服务人群占公立医院就医人群的15%以上;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每千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0.97张;中医药人才队伍更加壮大,每千人口医疗机构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人)0.7人。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

  1.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县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重大事项,统筹做好县域内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质量管理等工作。坚持中西医并重,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制定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听取并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在成立县中医药管理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的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三明市明溪医保局〕

  2.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发改部门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发展项目投资管理,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项目、资金。财政部门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逐步提高投入比例,作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名医工作室、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等项目经费。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建设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中医医院办院条件。卫健部门要负责协调全县各相关部门推进落实中医药工作。县总医院要在医院收支结余中每年提取部分结余资金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卫健局,县总医院,各乡(镇)〕

  3.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贯彻落实市医保相关政策,继续先行先试,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序增加参照门诊中药饮片政策管理的中医非药物治疗项目,适时提高中药药事服务费。在省级现有中医类服务价格项目的基础上,对经临床试验论证能提高治疗水平、诊疗效果明确、确需开展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适时组织开展专家论证、申报,争取列入省级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鼓励院内制剂研发,对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明溪优先调剂使用专科协作网络联盟、对口支援单位、合作共建单位、医联体内或区域内中药制剂,并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三明市明溪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

  4.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县级中医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工作考核机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医改年度考核目标,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健全中医药监督队伍,县卫生计生监督部门要承担中医药诊疗监督职能,加强对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依法执业的监管,对执行中医药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卫生和计生监督所,县委编办〕

  (二)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5.推动公立中医院提质扩面。一是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为基础,村卫生所中医阁为网底,中医诊所和社会办医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二是夯实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按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谋划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完善县中医院中医诊疗设备和信息化建设,争取在2023年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2024年开工建设。实施乡镇中医馆改造提升工程,积极推动夏坊中医馆申报精品中医馆工作,力争到2025年1—2所基层中医馆达到精品中医馆水平,其他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开展内涵提升建设。在全县村卫生室中规划建设“中医阁”,并完善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中医药场地和中医药诊疗服务设施,力争到2023年前建成8—10所中医阁。三是做好县中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加快推进县中医院规范化建设,加强现有中医院妇科、儿科等薄弱临床科室建设。对照二级中医院评审评价标准逐一整改,在2023年前县中医院通过二级等级医院复评审。开展县中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创建工作,并健全评价、绩效考核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力争在2025年前县中医院等级达到二级甲等。四是建设县总医院中医平台科室。建立县总医院中医调度平台,制定实施细则,在两个院区间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县总医院全院病人入院初始至出院前至少开展两次以上中医诊疗服务。县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2024年底前建成中医馆,开展中医药综合服务。五是强化中医科室对口帮扶建设协调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广安门医院、望京医院、眼科医院分别与县中医院老年病科、治未病科、针灸康复科、五官科等4个科室开展合作共建,力争2025年前4个科室建设得到全方面发展。推动县中医院与省二人民医院、厦门中医院等高水平医院合作共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妇幼保健院〕

  6.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建设,合理配备中医药人员和中医诊疗设备,健全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机制,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建设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立适宜技术培训推广机制,对辖区内县、乡、村医务人员培训推广10类3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县中医院要指定至少10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要指定1名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人员,分别负责县级区域内和本机构内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力争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

  7.发展智慧化、信息化中医药服务。以信息化支撑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以中医特色电子病历、电子处方为核心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健全医院信息平台。打造中医药智慧服务平台,加强中医药数据管理,推动患者健康管理信息与诊疗信息融合,实现信息互认共享。力争到2024年,县中医院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4级,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通过四级乙等,主要业务系统通过网络安全三级等保复评。落实中医远程医疗,依托县总医院“六大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县中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远程医疗、智慧医疗等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不断提升远程会诊服务能力,让群众享受到优质、便捷、有效的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

  (三)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独特作用

  8.构建中医健康管理服务体系。结合“两师两中心”建设,依托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健康管理(治未病)中心,发挥中医治未病在慢病管理、“医防融合”中的干预作用,利用信息化技术,打造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新模式,构建县、乡、村一体的中医健康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增加中医相关设备,发挥中医设备在健康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展个性化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到2024年,建成中医健康管理一体化平台,完善各基层卫生院中医健康管理,形成线上“大数据”与线下医疗设备辅助采集检测与理疗相结合的中医健康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

  9.推进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借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二人民医院、厦门中医院对口帮扶支援契机,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做精做特中医糖尿病专科、针灸科等2个省级以上农村特色专科(专病)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康复科,推进建设中医老年病科,同时加强中医儿科、妇科、皮肤科以及心脑血管病、脾胃病、肿瘤、周围血管病等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到2024年,建成中医特色突出的老年病科,不断补齐儿科、妇科等临床科室能力短板。〔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

  10.推进中西医协同协作。推进中西医协同融合发展,制定“宜中则中”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将中医纳入县总医院内多学科会诊体系,确保每一场次多学科会诊都有中医参与。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推动县总医院(县中医院)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打造一批中西医协同融合特色科室,力争到2025年,每个西医临床科室至少制定实施1-2个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拓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内容,丰富健康教育服务项目中的中医药健康文化内容,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到2023年底,80%的家庭医生团队能够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

  11.提升中医药疫病防治能力。加强与中国中医科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等院校合作,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根据省市部署,组建中医药应急救治专家队伍,积极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加强康复科建设,将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康复科建设成为区域内融合现代康复、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诊疗中心。组建县乡联合康复病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康复服务供给,依托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和中医康复诊疗方案。到2025年,5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

  (四)培育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链

  13.推动中药材种植发展。加快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链发展规划编制和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链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依托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开展中药材资源道地性评价评估和市场评估,引导开展中药种质资源保护和创新,推进中药材标准化、产业化种植和种子种苗繁育。合理规划布局明溪优势中药材主导品种和种植区域,支持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基地”等生产经营方式,重点筛选发展淮山、灵芝等优势品种,推动实施中药材种植GAP制度,建设可溯源的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到2025年,培育带动中药材大规模种植,建成1-2个大宗品种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

  14.培育中医药产业集群。加快推动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统筹推进中药材加工项目建设,加快争取特色药物制剂创新孵化平台项目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启动平台项目建设,做大做实中药材生产链,推动中药产业链向大健康产业延伸,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扶持培育一批中药材初加工企业,着力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产业,实现中药材加工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质量可追溯,重点发展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药制剂、保健食品等大健康产品。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到2025年,规划建成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完成产业园土地征迁及连片开发报批工作,推动大健康产业生产项目落地,建成2—3个以上中药材初加工基地。〔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心、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瀚仙镇〕

  15.坚持产业融合发展发挥明溪生态、文化、产业等优势,把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口支援、上海嘉定区对口合作、省卫健委挂钩联系等机遇,做好“中医药+”文章,大力发展“中医药+文旅、康复康养、养生养老”等康养模式,开发保健药膳、森林食品等特色产品,依托雪峰山森林公园、紫云和旦上森林康养基地等项目,拓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引导中医药与养老、教育、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到2025年,建成2—3家明溪特色文旅康养基地。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药贸易”,鼓励并推动县域内相关企业成立电商企业,发展线上贸易,实现工贸分离;依托明溪海外商会,推动中医药大健康产品境外销售,推动大健康产品销往东南亚、匈牙利、意大利等华人多的地区和国家,到2025年,完成新增大健康销售企业2—3家。〔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林业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工信局,各乡(镇)〕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6.加大中医药人才招聘引进力度。落实好我县中医类人才定向委培政策,加强与省内医学高等院校合作,推动省内中医药高校订单式培养“本土型”中医药人才。将中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列入年度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落实中医类在编专业人员基本工资纳入当地财政核拨政策,公立医疗机构在人才引进和招聘时应向中医药人才倾斜,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年新招聘中医药专业人员占新招聘人员的比例达1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专业人员占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到2025年,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有2名以上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总医院〕

  17.加强中医人才培养。建立公立医院纯中医治疗绩效工分倾斜机制,形成扶持中医特色优势相适应的院内分配机制。构建符合中医规律的中医药人才评价、疗效评价体系,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建立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延聘老中医药专家,开展中医师带徒,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对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培训、培养,形成初、中、高级执业中医师人才梯队。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7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所有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总医院〕

  18.推进西学中。强化中医思维培养,推动“西医学中医”,

  对在职在岗以西医药知识为主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临床类别医师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规范和提高其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处理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鼓励基层西医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实现中医院西医临床医生100%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县总医院西医临床医生50%以上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基层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100%参加中医适宜技术学习培训。〔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

  19.打造中医名医专家工作室建设中医名医专家工作室,通过名医“师带徒”的“传、帮、带”带动县中医院在专科建设、学术科研等方面均衡发展,并为基层提供跟师学习途径,培养县域本土中医人才,切实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数量和质量。力争到2025年引进儿科、骨科、妇科等中医名医专家工作室。〔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人才办,财政局,总医院〕

  (六)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

  20.挖掘保护中医药文化资源。深入挖掘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与文化、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传统技术方法、民间药膳、院内制剂的收集整理、登记保护和推广应用。到2024年,完成沙溪卫生院中医药文化园建设,到2025年完成明溪县中医药文化馆(四馆合一)建设,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21.提升居民中医药文化素养。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四个一”品牌工程,将县中医院打造成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组建中医药养生保健专家讲师团队,持续打造“绿海明溪•健康讲坛”,加大科学用药和普及中医养生保健基本理念、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力度,提高广大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推动中医药服务基层行,每月定期开展中医专项义诊宣传活动,通过惠民生服务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文化认知度和普及率。推动中医药文化知识进校园,打造2所首批全省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学校。到2023年,完成县职业中学省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学校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融媒体中心,总医院,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1.全面推进阶段(2022—2023年)。中医药管理体系基本定型,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2.重点攻坚阶段(2023—2024年)。中医药综合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中医药产业进一步发展,中医药文化更加普及,任务目标基本完成。

  3.巩固提升阶段(2024—2025年)。中医药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任务目标全面实现。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县域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县中医药管理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共同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2.强化保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为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在中医药人员编制、资源配置、政策机制、制度保障、资金安排、产业培育、成果转化、中药材种植等方面向中医药倾斜,构建支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新格局。

  3.加大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作用,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宣传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调动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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