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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有关规定,县人防办定于2022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20分,在县城区进行城市防空警报试鸣。
试鸣警报信号顺序如下:第一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3分钟;第二为空袭警报,连续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3分钟;第三为解除警报,鸣一长音,连续3分钟,试鸣结束。
届时,请广大市民互相告知,保持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并熟悉防空警报信号。
特此通告。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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