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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0-3000-2022-00002 文号明政文〔2022〕11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 生成日期2022-01-20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内容概述明溪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SM04100-3000-2022-00002
文号明政文〔2022〕11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
生成日期2022-01-20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内容概述明溪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明溪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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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明溪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狠抓创新和任务落实,取得积极成效,我“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获评福建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抓顶层谋划,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运行,统筹协调作用有效发挥。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委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我落实意见,制定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专题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政府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专题研究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二是抓实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学法4次。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三是争创示范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意见》要求,制定下发《明溪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成立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领导小组,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部署会,对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进行部署安排。积极创建单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经过省级书面评审、集中评议、实地评估核查、媒体公示、征求意见、批准命名等各个环节,我县“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单项项目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命名为福建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位列全省仅有的2个县级单项项目中。

(二)抓改革创新,多层次优化政务服务。一是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牵头全县11个部门涉及66项证明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简化办事流程。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5 项。二是持续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持续压缩审批时限,全年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事项平均缩短时限占比达92.90%,即办占比87.34%,一趟不用跑占比98.06%,全流程网办占比96.38%。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整合全县39个窗口部门的1663个事项入驻新中心,按服务职能设置企业开办、不动产、工程建设审批3个集成服务专区,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提交”“同时办结”审批模式,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达189063件。提升全程网办服务能力,增设2台e政务机,实现公安、人社、教育等9个部门共10大类26小类政务服务事项入驻。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召开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精神。出台《明溪县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指导意见》。开展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审查增量政策措施文件3份。全面梳理存量政策措施文件2407份,清理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措施文件4份。梳理惠企政策133项,编制《惠企政策兑现服务事项清单》,设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办理事项1679件,提供咨询服务1275件。强化涉企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32次、法律讲座16次、法律体检41次,律师调解38件,接待群众850人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50条。

(三)抓制度建设,全方位护航社会发展。一是把关重大行政决策。印发《明溪县人民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全面加强和规范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提高决策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明确要求未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不得上会讨论。有效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新聘政府法律顾问2名,为政府和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建议500余条,为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决策质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明溪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等11项内容。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年审核县政府及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22件,出具合同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2份,向县人大、市政府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在全县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3次,修订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2件。

(四)抓执法监督,立体化规范行政执法。一是推进执法改革。认真领会中央关于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通过走访调研,摸清底数,完成我县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执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6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改革,陆续完成队伍整合、挂牌、人员转隶等工作。推动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进一步整合、精简执法队伍,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目前,9个乡镇54个内设机构及27家下属事业单位挂牌率100%,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配置齐全,人员调整到位,配齐中心主任21名。二是创新执法形式。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印发《明溪县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将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县政府领导专题部署柔性执法工作,召开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推进会,交通局、城建监察大队2个柔性执法试点单位就柔性执法试点工作做典型发言。目前5家行政执法部门梳理193项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纳入柔性执法事项。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对市场监管、城市监察、交通等重点民生执法领域开展督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评查案卷89卷,评选优秀卷宗6份,发现问题20余个,督促整改,提升执法水平。四是规范执法主体。全年组织新任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68人,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申领373人。梳理确认县级行政执法主体44个,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抓末梢治理,联动性推进矛盾化解。一是行政争议化解规范及时。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明溪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设立县乡两级复议案件受理点10个。全年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其中,经调解撤回2件,结案3件,在审1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县行政应诉案件审结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深入开展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建立行政争议案件月报制度,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二是多元解纷机制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全年各调委会调处社会矛盾纠纷972件(其中涉疫纠纷3件)。排查上报“民转刑”风险隐患案件11件,其中引导分流1件,已化解10件,目前均在稳控状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及“12348”网络平台作用,拓宽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渠道。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137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4件,其中民事114件,刑事50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260余万元。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全力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下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持续落实普法责任田“亮、晒、比”制度。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累计培养1400余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推进司法所规范建设,司法局城关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全省五星级司法所,沙溪司法所被评为全市三星司法所。

(六)抓权力制约,严标准防控用权失范。一是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向县人大报告、向县政协通报政府各阶段的重要工作情况。2021年,县政府办理答复县人大代表建议89件和政协委员提案71件,答复规范率、按时办复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接受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3次视察、检查和专项调研22。虚心接受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途径,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信访接待、县长(部门)领导信箱等方式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政务公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34条,机构职能类信息94条,政策、规范性文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9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6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98条,其他类信息数129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1年,我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离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一是法治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夯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设立公职律师的政府部门比例不高。部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不够到位,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有待提升。乡(镇)合法性审核力量相对较弱,执法队伍的配备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参差不齐,有的部门未建立信息公示制度未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未购置执法记录设备,有的部门法制审核力量配备没有达到规定要求。三是维护社会稳定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参与化解重大社会矛盾的主动性不够强,做细做实矛盾纠纷排查、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的能力尚有不足、措施还不够有力。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晰目标任务。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实施方案,适时制定我实施方案。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考核,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式,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推进示范创建,抓好责任落实。以三明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为抓手,结合《明溪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对标对表测评体系,加大特色亮点培育力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督促各部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监督,全面立体规范决策行为,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构建多元格局,促进纠纷化解。持续开展遏制重大“民转刑”专项行动,对可能升级、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进行重点跟踪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推动村居配备专职调解员配备工作。探索开展物业管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选取成熟的社区试点成立物业纠纷调解“评理室”。进一步完善“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大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力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效能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进执法力量下沉,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推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社会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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