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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1-3000-2021-00011 文号明政办网传〔2021〕9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21-06-02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容概述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
索 引 号SM04101-3000-2021-00011
文号明政办网传〔2021〕9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21-06-02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容概述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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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1〕3 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自觉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将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强大合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参与共同抓,落实好人财物等具体要素,要研究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紧扣时间节点,对标对表加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地落细,切实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紧密结合实际,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组织学习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法办〔2021〕6号)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转发《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意见>的通知》(明委办〔2020〕32 号)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的《明溪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责任分解方案》(明委法办〔2020〕11号)等文件精神,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领会实质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持续做实做足“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巩固拓展提升“三明实践”,全方位推动明溪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县政府将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适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县司法局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年底前向县司法局报送《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司法局反馈。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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