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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0-3000-2021-00002 文号明政文〔2021〕5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 生成日期2021-01-19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内容概述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SM04100-3000-2021-00002
文号明政文〔2021〕5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
生成日期2021-01-19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内容概述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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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把加快法治明溪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让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共明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明溪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责任分解方案》,对全面推进法治明溪建设的各项任务、责任部门等进行了明确、细化和部署。同时,还强调了依法防控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疫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2.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组织党政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党中央赋予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位的重要意义,厉行法治,规范用权。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把政府全部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有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3.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省、市标准规划建设明溪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于2020年10月顺利完成新址搬迁,并正式对外办理业务,39个部门1017个事项全部入驻,实现“进一个门、取一个号、跑一个窗、办一件事”政务办事“一窗通办”,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率,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添了极大的便利,把我县为民服务提升到新的台阶。同时,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加大减权放权力度。县直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2020年全县共承接县级权责事项10项,县直所有部门单位保留权责事项5063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4202项、公共服务187项、内部审批8项、其他权责事项666项。建立健全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梳理公布县直单位中介服务事项77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激发活力和动力,持续创新监管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按照“一门受理、协同相关、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机制,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请、网上审批,采取“不见面”审批模式。2020年,共新增75个工改项目,其中通过外网申报事项180项。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式服务,房产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一窗受理模式”,2020年,受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个人二手房买卖、拆迁安置、析产、公证继承、赠与)共2501宗。二是推行“五办工作法”。面对突如而来的新冠疫情,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智能办“五办工作法”,尽量采取“不见面”方式高质量高效率服务群众。2020年,网上办理83192件,掌上办理185255件,预约办理198件,免费邮寄办理1860件,智能办14件。政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创新办理通过“微信拍先办”86件,“容缺办理”8件。三是推进全流程网上事项办理。推行“网上申报、信任在先、办结核验”和“网上申报、全程在线、办结取件”等全程网办方式。目前,全县各部门事项共1021项,网上办理事项占审批服务事项99.7%,初步形成“一网通办”的网上办事格局。同时为完善“e三明”无纸质证明城市服务功能建设,现已梳理出各类证明材料154项,拟在“e三明”APP办理的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53项。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网上办事大厅“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目前全县网上办事大厅一趟不用跑事项数768项,一趟不用跑占比达75%,已完成省上65%的考核要求。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努力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目前,全县行政审批时限平均压缩80.47%,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限缩减至5个工作日。二是落实惠企政策兑现服务。2020年3月,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整合分散在发改、工信、人社等部门的惠企政策,编制《服务指南》,梳理《惠企政策兑现服务事项清单》,由涉及部门单位指定专人与窗口对接,负责业务咨询和申报材料领取等工作。2020年,共梳理惠企政策141项,全县惠企政策办理件数3177件,咨询(含电话)1482件。三是强化法律服务供给。组成中小微企业志愿法律服务团,前往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开展法律服务、法治体检等活动,共向有关部门提交法律建议30余条,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10余件,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展主动仗。四是妥善处置民商纠纷。2020年,审结借贷、劳动争议案件274件,标的额4986万元,其中涉金融案件33件(含撤诉、调解),结案标的额3192.8万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参与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律师积极参与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调研、论证等工作。我县已在9个乡(镇)、23个县政府工作部门和9个县政府直属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做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为我县依法行政决策提供参考。2020年,共审查政府及政府部门各类文件、合同30余份,提出意见建议40余条。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我县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不断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核力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20年,我县制定的5件规范性文件,没有违法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条款,没有违法损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增加义务的内容,全部通过了法制机构的审查。

  3.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2020年,分别向市政府和县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做到有件必备、及时报备和规范报备。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坚持开门清理、定期动态清理,按程序清理,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2020年以来,开展了4次清理活动,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有效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有效实施,更好地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9〕44号)文件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6月,对全县19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调研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资料、查看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系统、现场交流等方式开展调研,对存在的问题严格要求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整改。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及上级的安排部署,2020年8月,县司法局抽取全县12个行政执法单位的109件卷宗,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案卷评查,严格按照国家各部委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要求,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3.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转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三明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至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督促、引导或鼓励行政相对人迅速纠正违法行为,自觉遵守法律。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方式和优质服务,构建更加和谐的政企政民关系。截至目前,我县共办结柔性执法案件25件。

  4.开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我县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专题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LED屏幕、标语等多形式开展《条例》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5.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管理。定期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信息进行重新核实、修订补充,登记成册,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通过清理,全面掌握全县行政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最新情况,将不具备行政执法人员条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按照规定调离执法岗位,或按要求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得到有效实施。截至2020年底,我县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455人。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报备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定期向政协通报政府工作,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2020年,县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先后参加人大常委会5次,报告14项专项工作。累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5件。二是健全行政和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强化行政败诉案件分析研判和发现问题的整改规范,按时反馈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群众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结”,推进“e三明”建设,完善“12345”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各类诉求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让不文明、不治理现象“无处躲藏”。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善信息公开发布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国有企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公开实效。2020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29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5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19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68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9条,其他类信息数99条。主动公开信息全部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并按时向县档案馆、图书馆送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五)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积极探索“调解小组进小区”调解新模式。充分利用身边人调解身边事,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明珠御苑A区、阳光新城、花开富贵等小区共成立4个调解小组。调解小组以司法所、社区为依托,由社区片警、优秀党员、退休干部、有威望的居民、楼栋长等作为小组成员。调解小组帮助小区调解日常纠纷,处理物业管理、楼层漏水、噪音等邻里纠纷问题,成为调解纠纷的“智囊团”。目前,共化解矛盾纠纷68件,调解成功65件,法治宣传受益达20000余人次,为和谐小区建设发挥巨大作用。二是创新“说事评理”调解新模式。实现集调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法规、促进乡村振兴、提升村民法治思维等功能为一体的调解模式,做到“有事来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6件,成功化解86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受覆盖人数10000余人次。2020年,我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01件,调解成功601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其中,成功调处涉疫矛盾纠纷16件,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了明溪县的社会稳定。三是推进诉源治理减量工作。联合司法局、信访局等25个行业部门成立诉非联动中心,整合资源、功能,完善调解、诉讼等多元解纷方式的有机衔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综合治理格局。2020年,诉前、诉中调解案件近70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余万元。

  2.依法办理复议应诉案件。我县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推行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公开听证、集体讨论、调解和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理。2020年,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件,审结1件,妥善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过出庭应诉活动,接受审判监督,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加强与三元法院行政审判庭的良性互动,及时向法院通报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

  3.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深入贯彻《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及时就地依法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信访秩序。2020年,在全县深入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中,共化解省市转办的信访积案5件,减少了信访存量。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下发《2020年明溪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0年明溪县重点县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2020年明溪重点县直机关普法工作任务安排》等,严格执行实绩档案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二是建立普法责任田“亮、晒、比”制度。下发《中共明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亮、晒、比”的通知》,各行政执法单位每月20日前在“普法责任田”上“亮、晒、比”工作开展情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每月25日对亮晒工作进行现场察看,对不按要求开展“亮、晒”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并作为年度综治考评、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三是掀起《民法典》宣传热潮。下发《明溪县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将《民法典》纳入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以案释法基层行、“法律六进”等,通过抓住重点对象学法、运用媒体普法学法、突出重点内容、时间节点等措施,多渠道扩大宣传范围。四是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县积极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严格资格审查,遴选“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510人。组织编印《法律明白人手册》《法律明白人培训资料》5000余册,7月22日,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班,提高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整体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五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在县、乡、村三级设立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各具特色法治宣传阵地。投入10余万元提升改造法治公园、法治一条街、法治长廊,完善县法治教育基地、老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坪埠村说事评理普法中心等,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巩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我县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辖区乡村选聘30多名护林员,成立护林人普法工作室,通过“内提素质,外强宣传,源头防控,综合施治”,逐步将护林员转变为普法宣传员,强化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法治宣传,守护明溪绿水青山,打造“中国绿都•最氧三明”。2020年9月份,“法治宣传守护绿水青山”普法教育活动案例成功入选司法部12348中国法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并在12348中国法网刊登。

  (六)依法科学防疫

  1.依法防控疫情。县政府多次召开防疫抗疫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精神,制定我县工作方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复工复产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是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做法经验得到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高度认可,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治理经验在全省推广,《明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指挥部工作方案(3.17版)》刊发全省,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在省市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2.助力复工复产。突出“六稳”“六保”任务要求,推动涉企涉疫矛盾纠纷精准摸排、预警预报和妥善化解稳控,第一时间协调解决涉及高速公路复工复产、定点酒店集中医学观察等矛盾纠纷,提出针对小微企业发展的12条司法服务保障措施,建立政法各单位“一对一”挂点法律服务机制,力促企业问题依法就地及时解决。通过建立涉案企业白名单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类案件执法监督,为全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开展企业运营法律风险提示,严厉打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等措施,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包括:一是网上审批服务水平还需提高。全县各审批职能部门网上审批比例偏低,个别部门依然使用自建系统审批,未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导致全程网办事项数量偏少,即办件比例偏低。二是法律顾问作用亟需发挥。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仅局限在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一些简单传统的法律服务事项上,引导顾问律师多角度、全方位介入日常行政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三是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依法行政水平、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三、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县将继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积极探索创新,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全面落实建成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统筹协调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证明事项,通过严格依法管理,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三明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分解方案》《明溪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责任分解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查检查;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强化既有特色品牌,深入推进我县争一流、创特色、树品牌的活动,以点带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4.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普法工作,抓好抓实“关键少数”,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坚持守正创新,聚焦中心工作,突出抓好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普法的针对性,用法治文化力量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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