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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5-3000-2021-00002 文号明林〔2021〕2号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2021-01-05
标题明溪县林业局关于制定办理事项《授权委托书》的通知
内容概述制定办理事项《授权委托书》
索 引 号SM04115-3000-2021-00002
文号明林〔2021〕2号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2021-01-05
标题明溪县林业局关于制定办理事项《授权委托书》的通知
内容概述制定办理事项《授权委托书》

明溪县林业局关于制定办理事项《授权委托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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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单位、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经研究,现将重新制定的县林业局《授权委托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明溪县林业局
2021年1月5日

明溪县林业局授权委托书
 
  一、授权审核(审批)条件 
  (一)符合国家政策、法律相关规定; 
  (二)申报项目材料与办事指南内容相符; 
  (三)申报项目材料缺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做到书面一次;
  性告知;不符合政策规定,作退件处理的,发给退件通知书,备案一份,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被授权人的职责 
  (一)审批办窗口工作人员应做好本部门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类事项的咨询、解释工作; 
  (二)审批办及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授权内容、范围和条件, 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认真受理和办理,严格把关,确保在承诺时限内提前办结; 
  (三)审批办窗口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对授权审批事项负责; 
  (四)严格执行“窗口无否决权”制度,杜绝办事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五)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办日常负责人全面负责对窗口审批事项进行协调办理和督促,并向局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三、授权内容、范围 
  (一)授予窗口直接办理事项 
  1.省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查核后核发) 
  2.省际间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查核后核发)
  (二)授予窗口受理审核事项一审一核,两个环节内办结
  1.省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检验后核发)
  2.省际间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检验后核发)
  3.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初审
  4.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初审
  5.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
  6.生产经营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备案
  7.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县级核发
  8.县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
  9.县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补发
  10.县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
  11.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损害赔偿调解
  12.种子生产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
  13.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备案
  14.受委托生产经营种子的备案
  15.一般采种林、临时采种林、群体和散生的优良母树的确定
  16.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初审
  17.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初审
  18.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批变更初审
  19.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初审
  20.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21.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延续
  22.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变更
  23.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注销
  24.珍贵树木(含名木古树)采伐初审
  25.公益林抚育更新采伐初审
  26.低质低效的公益林改造采伐初审
  27.因特殊需要采伐公益林初审
  28.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竹林采伐初审
  29.因特殊情况采伐自然保护区林木初审
  30.基干林带抚育和更新采伐初审(含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
  31.林木采伐许可证县级核发
  32.林木采伐许可证延续(县级)
  33.林木采伐许可证注销(县级)
  34.生态公益林调整县级审核
  35.紧急情况林木采伐备案
  36.低质低效的一级保护生态公益林改造采伐初审
  37.一级保护生态公益林抚育更新采伐初审
  38.因特殊需要采伐的一级保护生态公益林初审
  39.基干林带中一级保护生态公益林抚育和更新采伐初审(含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
  40.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变更
  41.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注销
  42.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县级初审
  43.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县级审批
  44.临时占用林地延期
  45.临时占用林地变更
  46.临时占用林地注销
  47.临时占用林地县级初审
  48.临时占用林地县级审批
  49.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延期
  50.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变更
  51.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注销
  52.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县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
  53.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县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变更
  54.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县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延期
  55.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县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注销
  56.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县级初审
  57.在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县级初审
  58.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县级审批
  59.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林地调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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