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2018年明溪县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34号)、省农业厅山海协作与社会扶贫处《关于抓紧启动2018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补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印发2018年明溪县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补助对象
1.2018年以来,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购置设备,按设备增值税进项税额的100%给予补助。
2.在补助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农产品加工企业,即优先对建档立卡贫困村企业补助后,再对其他企业进行补助。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18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由企业向县农业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格式自拟),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胶装成册。申报材料包括:
1.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
2.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应经县财政局、农业局审核盖章);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财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等复印件;
4.设备购置合同、汇款凭证、发票、合格证等复印件;
5.购置设备实物照片。
(三)项目审核
1.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2.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在明溪县政府网公示10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农业局和财政局联文批复。
(四)资金拨付
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于10月底前拨付补助资金。
三、其他事项
项目申报具体事宜请联系县农业局产业推进股,联系人:温晓英,联系方式:13605983662。
附件: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明溪县农业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6日
附件
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申请日期:2018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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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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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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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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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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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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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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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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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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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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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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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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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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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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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集体企业 □ 民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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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企业 □ 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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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别 |
□ 国家重点 □省级重点 □市级重点 |
企业 类型 |
□加工型 □混合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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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农牧 □省级水产 □省级林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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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及发展目标(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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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户方式及情况 |
建立基地□ 订单□ 建立合作社□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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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设备 (注明设备名称、型号和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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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盖章 |
县财政局意见 |
县农业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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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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