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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1-3000-2018-00024 文号明政办〔2018〕56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18-07-04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农村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述印发《明溪县农村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101-3000-2018-00024
文号明政办〔2018〕56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18-07-04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农村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述印发《明溪县农村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农村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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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明溪农村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18年7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明溪县农村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消防工作会议和明溪县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发生,特别是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孤寡老人及留守儿童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消防条例》为核心,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重点整治什么地方、哪些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些问题”的原则,积极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不断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整体防御火灾能力,有效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为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持续开展农村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基层消防工作,确保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农村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农村亡人火灾得到有效遏制,全县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更加优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宣传队、灭火队两支队伍建设,持续强化农村消防工作力量。一是打造一支群众为主体的宣传队:指定一名村“两委”干部为队长,组建以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教师、老军人“五老”人员为核心的消防宣传巡查队,充分发挥“五老”人员德高望重、号召力强、文化素质较高的优势,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落实“一村一宣传栏、一村一广播、一周一宣传”工作制度编制印发通俗易懂的农村防火手册,普及农村火灾预防、火灾报警、火场自救和紧急避难基本知识,提升农村居民防火意识和减灾能力。二是打造一支能力过硬的灭火队:组建以治保主任(或指定专人)为队长,至少3名较为固定人员或森林扑火队员为核心的村级灭火队,各村防汛锣长兼任防火锣长。县消防大队要定期对村“两委”、宣传队、灭火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筑防火基本知识、建筑火灾危险性分析及消防安全管理、建筑消防设施及其检查维护管理、初期火灾处置及人员疏散逃生、火灾事故案例分析、居民家庭防火和安全工作等。

(二)完善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第一类,行政为单位,采取“一村一站一器(栓)”方式,即每个村建立一座“微型消防站”,包括一部手抬机动泵、2把水枪、200米水带等消防器材;配备1台35kgABC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或数个4kgABC手提干粉灭火器,建设3-1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或消火栓,满足扑救初期火灾需求。第二类,以自然村、火灾隐患点为单位,采取“一点一池(栓)”的方式,建设一个蓄水池或消火栓,配备若干水桶和灭火器。各乡(镇)根据经济能力、水源情况和实际需求,采取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的方式进行建设,鼓励有能力的乡(镇)提高配置标准

(三)开展志愿服务。由县人保财险公司出资,县供电公司牵头组织团县委、各乡(镇)供电所以及社会电工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为孤寡老人、火灾隐患较大的老旧民房免费提供线路套管改造等服务,长期无人居住的老旧民房采取拉闸闭电的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四)落实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农村消防工作“九个”制度要求,即成立一个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建立一套防火检查制度、签订一份消防平安责任书、制定一份防火公约、购置一批灭火器材、明确一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设置一处消防水源、制作一块固定消防宣传图版、张贴一批防火警示标语。乡(镇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农村地区和集镇、社区消防工作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片区警务负责人对管辖区域消防工作负责,经常性开展防火宣传和隐患巡查,指导各村委会做好消防工作。

(五)严肃责任追究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抓手,将农村消防安全纳入各乡(镇)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在年终综治和安全生产考核中予以扣分;对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予以“一票否决”,推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加强当前农村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指导、监管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一对一、多对一”帮扶制度,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保障、严格奖惩。将农村火灾防控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创建“平安村”“文明村”评比重要内容,对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分析,形成机制。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分析研判,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火灾防控工作有序开展。要善于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598--281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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