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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0-0100-2009-00075 文号明政办[2009]123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09-10-10
有效性有效
标题关于调整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内容概述调整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索 引 号SM04100-0100-2009-00075
文号明政办[2009]123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09-10-10
有效性有效
标题关于调整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内容概述调整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关于调整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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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省、市属驻明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明政办[2009]122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将明溪县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调整为明溪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现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傅建平(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邓廉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余才坤(县人事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罗永辉(县委编办主任)

  肖龙高(县经信局党委副书记)

  颜彩凤(县委农办副主任)

  叶孙发(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黄益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叶彩鹏(县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赖增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汤柏清(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文山(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梁广文(县审计局副局长)

  林炯亮(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建英(县国税局总经济师)

  李 明(县地税局主任科员)

  在县政府领导下,联席会议具体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县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中的问题,检查指导全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交流情况经验、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的要求,落实好本部门职业教育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在县教育局设立办公室,负责职业教育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炯亮同志兼任。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发展和改革局:把职业教育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会同教育、财政、劳动保障部门编制实施县职业中学基础能力建设规划;会同教育、劳动保障部门争取项目资金,用于县职业中学实训基地、基础设施、专业设备建设;配合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全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方案。

  (二)县教育局:指导全县职业教育工作,制定办学规划、办学标准;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职业教育信息服务公共平台;会同发改、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制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会同编制、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落实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协助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负责县职业中学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建设,为县职业中学提供就业服务,建立县职业中学毕业生就业状况评价制度;推进县职业中学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会同农业、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再就业培训;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汇总,分解目标任务。

  (三)县财政局:落实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政策,逐年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会同教育、发改、劳动保障等部门制定全县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会同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助学体系;会同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落实县职业中学生均经费标准,加大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并及时拨付职业教育经费,确保学费收入全额用于学校运转及发展。

  (四)县经信局:建立和完善工学结合的现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体系,负责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管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全县各类规模以上企业向县职业中学开放,为县职业中学的学生和教师提供实习、培训场所和设备,并积极为县职业中学提供兼职教师。

  (五)县委编办: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职业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我县职业教育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制定和指导。

  (六)县人事局:会同教育、劳动保障和财政等部门推进县职业中学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县职业中学建立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制度;为县职业中学从企业公开招聘急需的中高层次专业技术教师提供政策渠道;指导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县职业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

  (七)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和开展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市场需求调查,制定全县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向县职业中学发布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价位信息;落实国家规定的职业学校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政策;负责高技能人才工作统筹协调,会同教育、人事部门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规划落实;会同教育、农业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计划”,督促县职业中学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

  (八)县国土资源局:优先安排职业教育项目用地计划,督促落实职业教育项目建设所需用地。

  (九)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统筹落实县职业中学及配套设施规划用地,把县职业中学建设纳入城区社会服务实施建设统一规划;为县职业中学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的审查、审批以及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提供良好服务,加强检查监督。

  (十)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根据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确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对象,制订培训规划、分解培训任务;会同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培训机构资质;会同教育、科技等部门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职业培训网络;指导和监督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和项目的检查验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涉农教育培训机构监督和检查,提高培训质量;负责制定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会同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建立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络和选定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并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十一)县审计局:开展并指导职业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生界定、职业教育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7〕42号)等有关税收政策;加强对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审核,督促企业依法提取和合理安排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促进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届时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别汇报开展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在实施职业教育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全县职业教育工作全面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每半年将开展职业教育工作情况书面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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