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00-3000-2014-00035
- 备注/文号:明政文〔2014〕104号
- 发布机构:县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7-2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自去年七月份以来,我县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模范。他们不畏强暴,一身正气,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危急关头,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英勇斗争,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谱写出一曲曲新时代的正气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明溪”建设,县政府决定授予陈晓强、张杰、郑晓添等人“明溪县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奋发进取,再创佳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舍己为人、无私奉献、不计名利的高尚品德,进一步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新一轮“平安明溪”建设,推动我县科学发展、跨越赶超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陈晓强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张杰、郑晓添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9日
附件
陈晓强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陈晓强在他人生命遭受侵害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勇敢与持刀醉汉搏斗的先进事迹,先后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共同关注》、福建电视台、三明电视台、《海峡都市报》、《三明日报》等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全方位宣传和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2014年4月27日13时许,明溪县城关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派警指令:明溪县林业局路段有人持刀行凶。接到报警后,明溪县城关派出所民警沈良煌、陈立阳立即出警,并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
现场位于一小巷内,民警到场后两名男子突然从一民房内冲了出来,一名男子在前面跑,另一名持刀男子紧追着。情况紧急,民警见状立即向持刀男子喊到:“不许动,把刀放下。”听到民警的喊话后,持刀男子并没有放下手中的刀,还转而持刀向民警冲过来,一边挥舞着手中的菜刀,一边叫嚷着:“砍死你们,砍死你们。”民警立即掏枪警示,并勒令其放下凶器。但该男子并未罢休,情绪异常激动,继续挥刀冲向民警,民警立即退向更加开阔的街面与持刀男子继续周旋,为避免周围群众受到伤害,民警继续与该男子保持安全距离并向其喊话,吸引其注意力,并持钢叉进一步上前处置。此时,陈晓强路过见状后,挺身而出,巧妙的从持刀男子身后靠近该男子,趁其不备,迅速紧紧抓住持刀男子握着菜刀的手臂。处警民警随即冲上前,奋力将持刀男子扑倒并与那名见义勇为的群众一起把持刀的男子控制住,将菜刀夺下,一场突发险情得到控制。
张杰、郑晓添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张杰、郑晓添在他人生命财产遭受侵害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勇敢与盗贼周旋的先进事迹,在群众中广为流传,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2013年11月14日上午10时许,明溪县城关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明溪县经贸局办公楼内有人劫财行凶。接到报警后,明溪县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并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
现场在外经贸局办公楼院内,正在公休的张杰和市民郑晓添路过案发现场时,见一名持刀男子正在实施盗窃犯罪,见状后两人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制止犯罪。犯罪嫌疑人见有人冲上前来,试图逃跑。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张杰和郑晓添紧追嫌疑人而去,该男子见到有人追赶,非常恐慌,拔出菜刀威胁两人说:“你们再追过来的话,我就不客气了”,这时张杰和郑晓添不顾自己会被砍伤的危险,继续与嫌疑人周旋,把其逼迫到了外经贸局的车库角落里,一边控制着现场,一边拨打了报警电话。几分钟后,110民警赶到了现场,夺下了盗匪手上的菜刀和螺丝刀等作案工具,将罪犯嫌疑人戴上手铐,并在他身上搜出被盗的苹果和华为手机各一部。经明溪县公安局审讯,得知该盗匪为来自河南籍的流窜案犯,近几个月来,经常活动于三明、明溪、清流等地,就在11月14日案发当日,他还跑到明溪县雪峰镇政府大院、建设局办公大楼等地伺机作案,是一名惯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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