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20-30-2010-0001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9-30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政策解读
实施时间: 2010年10月
明溪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实施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社会开天辟地的最重大的惠民政策之一。当代农民赶上从交“皇粮”,免“皇粮”,到吃“皇粮”的伟大时代。中国农村正从家庭“养儿防老”的时代向社会养老时代转变。
今年4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专程到我市大田县视察新农保试点工作,并对我市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党中央、国务院对苏区人民特别关怀,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准,今年明溪、建宁、宁化、清流四个县列入第二批试点。
一、新农保慨况
(一)什么是新农保
新农保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是一项福利加保障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农保制度的创新: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新农保制度的这两个显著特点,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重要责任,明确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原则要求,这是与老农保仅靠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最大区别。
(二)开展新农保的重要意义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建立新农保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程。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一项惠及数亿农民、造福亿万城乡家庭的民生工程。新农保的实施,必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人民安康、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新农保制度的目标和任务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我县将于2010年10月1日正式启动,在全县所有乡(镇)、村全面实施,2011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县适龄农村居民的全覆盖。
(四)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
新农保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一是保基本。从现阶段实际出发以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二是广覆盖。要靠制度和政策的吸引力,普遍覆盖农村适龄居民。三是有弹性。适应农村居民收入不稳定、差距大、流动频繁等特点和地区发展差异性,政策和标准具有适当灵活性。四是可持续。各级财力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村居民能够承受。
二、新农保主要政策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本县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在校学生暂不参保,毕业后视就业情况选择参保类型;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要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目前我县设为每年100—2000元20个档次,每年缴费一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灵活缴费,还可以根据不同年份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即收入高时可以选择较高档次缴费,收入少时可选择较低档次缴费)。
(三)政府补贴
1、政府对参保缴费人员实行补贴。一是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每人每年30-50元缴费补贴(省政府统一规定补贴标准,即每年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每年缴费200元政府补贴35元,每年缴费300元政府补贴40元,每年缴费400元政府补贴45元,每年缴费500—2000元政府补贴最高50元)。二是鼓励长期缴费,具体办法省政府另行制定。(如龙海市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基础养老金加发1元)。三是对中年农村居民允许补缴并享受政府补贴。新农保实施时,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参保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的,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年限享受政府补贴(每人每年30—50元)。
2、政府对缴费困难群体实行优惠政策。一是县政府对农村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农村低保户、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每人每年代缴养老保险费50元。二是省政府对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女或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给予个人缴费政府补贴30-50元的基础上,再给每人每年增加20元补贴。三是县政府对农村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女或一个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再提高缴费补贴50元。
3、政府补贴只对当年度按规定缴费的参保人员实行补贴。缴费困难群体(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农村计生对象)优待补贴,如果一个农村居民具有缴费困难群体对象多种身份的,只能享受最高优待补助一种,不能重复计算享受。政府对特殊人群的补贴只限对象本人(除低保户外),家庭其他人员不享受。计生对象在参保享受优待补助后,出现违反计生政策,不符合计生享受优待补助的对象,应停止享受计生待遇,并将原享受计生优待补助金全额收回。
(四)个人账户
1、个人账户。经办机构为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存储额目前参考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2、个人账户资金管理。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年老时的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参保人员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账户储存额连续计息。以后继续缴费的,中断前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由本人或委托其亲属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村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以下简称《注销表》),经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县农保中心将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资金余额退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3、个人账户迁移。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户籍迁移的,转入地已建立新农保制度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随同转移;转入地未建立新农保制度的,养老保险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
4、个人账户继承。参保人死亡的,无论是已经领取养老金,还是尚未领取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的那一部分外,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五)养老保险待遇。
1、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月享受新农保养老保险待遇:(1)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媳妇应当参保缴费。(2)制度实施时,年满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累计年限至年满60周岁时不超过15年;补缴年限享受政府补贴(每人每年30-50元)计入个人账户。(3)制度实施时,年龄 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至60周岁不少于15年。出现中断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新农保实施后,未满60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缴费参保,否则年满60周岁后,不能享受政府补助的基础养老金。
2、待遇领取标准计算。参保缴费且达到60周岁时,月领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利息收入。
3、新农保缴费与养老金待遇参考表。
序号 |
年 个人缴费+政府补贴 |
累计缴费年限,每月可领取养老金 |
|||||||
5年 |
10年 |
15年 |
20年 |
25年 |
30年 |
35年 |
40年 |
||
1 |
100+30 |
60 |
65 |
72 |
79 |
87 |
96 |
106 |
118 |
2 |
200+35 |
64 |
74 |
85 |
98 |
113 |
129 |
148 |
169 |
3 |
300+40 |
68 |
82 |
99 |
117 |
139 |
162 |
189 |
220 |
4 |
400+45 |
72 |
91 |
112 |
137 |
164 |
196 |
231 |
271 |
5 |
500+50 |
76 |
99 |
126 |
156 |
190 |
229 |
272 |
322 |
6 |
600+50 |
80 |
107 |
139 |
174 |
215 |
260 |
312 |
370 |
7 |
700+50 |
83 |
115 |
152 |
193 |
239 |
292 |
351 |
419 |
8 |
800+50 |
87 |
123 |
165 |
211 |
264 |
323 |
391 |
467 |
9 |
900+50 |
91 |
132 |
178 |
230 |
288 |
355 |
430 |
516 |
10 |
1000+50 |
95 |
140 |
190 |
248 |
313 |
387 |
470 |
564 |
11 |
1100+50 |
98 |
148 |
203 |
266 |
338 |
418 |
509 |
613 |
12 |
1200+50 |
102 |
156 |
216 |
285 |
362 |
450 |
549 |
661 |
13 |
1500+50 |
114 |
180 |
255 |
340 |
436 |
545 |
668 |
807 |
14 |
1800+50 |
125 |
204 |
294 |
395 |
510 |
639 |
786 |
952 |
15 |
2000+50 |
133 |
220 |
319 |
432 |
559 |
702 |
865 |
1049 |
说明:月养老金=〔(个人缴费+政府财政补贴)╳年金终值系数÷139〕+55元。今后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提高时,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将高于上述标准;本表以年利率2.5%来测算。 |
例:张三同志,今年46周岁,选择年缴费500元档次,到60周岁缴费年限15年,个人账户全部储存总额为:个人缴费(7500元)+政府补贴(750元)+利息(1612.05)元=9862.05元,月领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总额(9862.05元)÷139+55=125.95元,张三每月领养老金125.95元。年领1511.35元,5年时间就可领回自己缴的7500元。
李四同志,今年46周岁,是残疾对象,选择年缴费500元档次,到60周岁缴费年限15年,个人账户全部储存总额为=个人缴费(7500元)+政府补贴(750元)+地方政府优待补助(1500元)+利息(1905.15元)=11655.15元,月领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总额÷139+55=138.85元,李四每月领养老金138.85元。年领1666.2元,4年半时间就可领回自己缴的7500元。
以上计算方法是按现行政策和现行年利率(年息2.5%)测算,只作为计算方法,不作为发放依据。
4、养老金的支付方法。新农保养老金由县农保中心按月通过金融服务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5、新老农保衔接。(1)原已参加老农保的、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养老金的农村居民,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2)原已参加老农保的、末年满60周岁的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并按新农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义务兵社会保险,具体按上级新制定规定执行。
三、新农保业务办理程序
(一 )参保登记。(1)个人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村级初审→(3)乡(镇)审查→(4)县农保中心审核,建立参保信息库。
(二)缴纳保险费。(1)银行开立缴费存折→(2)个人缴纳存款→(3)银行划扣保费→(4)县农保中心确认到账,并建立个人账户。首次参保缴费,为方便农民由各村新农保工作小组代收并统一缴存县新农保基金收入专户。
(三)待遇领取申报。(1)发放领取通知书→(2)个人申报(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村级公示并初审→(4)乡(镇)审查→(5)县农保中心核定待遇→(6)银行开立存折(卡)→(7)养老金按月转入银行代发→(8)个人到银行领取。
(四)关系转移。(1)个人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和转入申请表,提供材料)→(2)转入村初审→(3)乡(镇)审查→(4)县农保中心审核→(5)建立参保信息库和办理转移手续→(6)转移情况反馈给本人。
(五)保险终止。(1)本人、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申请(填写注销登记表,提供证明材料)→(2)村级初审→(3)乡(镇)审查→(4)县农保中心核定待遇→(5)支付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一)如何办理新农保参保登记手续?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具有我县农村户籍、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参加新农保。
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合作金融机构存折账户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参保程序:1.个人申请。参保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理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由村协理员初审后,并送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2.材料审核。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县农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对参保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复核。3.参保登记。县农保中心为参保人员建立基本信息和新农保个人账户。
(二)如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什么情况下要办理变更手续:当参保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及缴费档次等内容,发生一项变化时,要办理变更登记。
需提供以下材料:参保人应携带身份证件及有关部门出具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参保人到村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2.变更登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县农保中心在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复核,对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为参保人进行变更登记手续。
(三)如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1)参保人出国(境)定居;(2)参保人户籍性质变更的;(3)参保人身故的。
需提供以下材料:(1)参保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出国(境)定居证明或户籍变更证明、合作金融机构存折账户;(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合作金融机构存折账户,医院出具的亲属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能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等。
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参保人或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到村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2.注销登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县农保中心在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结算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3.支付待遇。县农保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合作金融机构将资金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的合作金融机构存折账户上,终止其新农保关系。
(四)个人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农村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后,首先要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普通存款存折账户(原已有合作金融机构存款存折账户不用再开户),并按照自己选定的缴费档次足额将钱存入存折中。县农保中心通过合作金融机构从参保人存折账户上代扣养老保险费。
缴费时限:新农保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缴纳,参保人应于每年9月底前,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本人合作金融机构存折。 原则上每年只能缴费一次。
(五)如何查询新农保个人账户?
在参保人申请参保登记时,县农保中心就为每位参保人建立一个终身记录的新农保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其他资助及利息等信息,通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合作金融机构将《新农保缴费存折(凭证)》发给参保人。
1.账户记录。参保人每年缴费时,县农保中心为参保人个人账户记录一笔个人缴费,同时为参保人记录政府给予的财政补贴;当村集体、其他组织为参保人提供补助或者资助时,由县农保中心为参保人记录补助或资助金额;每年底为参保人记录个人账户储蓄利息一次。
2.账户查询。参保人可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打印新农保个人账户明细表,或登陆社会保障网站查询、下载本人的个人账户记账明细等相关信息,也可通过12333电话查询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六)新农保待遇的领取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并按年缴纳养老保险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具体条件:(1)在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2)在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上的,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年龄45周岁以下的,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需提供的材料: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提供本人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合作金融机构存折账户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程序:1.个人申报。村协理员于参保人达到领取年龄的前一个月将相关材料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参保人也可以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直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2.资格审核。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应在受理3个工作日内审核参保人的年龄、本人及其子女参保缴费情况等新农保待遇领取资格,并将符合待遇领取资格人员上报县农保中心。3.待遇核定。县农保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待遇领取资格人员进行复核,计算参保人的养老金待遇,及时通过合作金融机构为参保人发放养老金。
(七)新农保待遇是怎么计算的?
新农保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份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的。今后,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1.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说明:系数139是企业社保退休人员平均领取养老金的年限)。
3.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他人资助+利息。
(八)新农保待遇如何支付?
新农保养老金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县农保中心于每月20日前通过合作金融机构将养老金支付到待遇领取人合作金融机构存折账户。待遇领取人自身故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参保人因出国(境)定居、户籍性质变更、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身故的等情况,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扣除财政补贴部份)的一次性领取的,也是通过合作金融机构将钱转入存折中。(九)何时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新农保制度建立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每年12月末,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村协理员应对所辖村的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发放资格进行认证。对没有通过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暂停为其发放养老金,待其补办有关手续后,从停发之日起补发养老金。
(十)新农保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1.关系转出: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到外县(市、区)的,由县农保中心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移到迁入地农保中心,由迁入地的县农保中心为其办理续保手续;迁入地未开展新农保的,其新农保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
2.关系转入:户籍从外县(市、区)迁入本县的,应先办理参保或续保登记手续。
需要提供的材料:参保人应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
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参保人向转入地村委会提出参保或续保及转移申请,填写《参保表》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入表》)一式三份。由村协理员初审后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2.材料审核。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县农保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审查、复核,为参保人建立续保和转移信息。3.商转。县农保中心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或向转出地的县农保中心寄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4.转入反馈。县农保中心根据转出县寄达的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资金,为其续记个人账户,并通知参保人。
咨询电话:0598-286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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