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明建〔2026〕2号
-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4
局属各相关股站,施工、监理、燃气等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关于印发(明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明建〔2024〕8号)文件精神和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明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现将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建筑施工:本次检查在建项目共11个,其中商住房1个,厂房6个,市政工程3个,公共建筑1个,合计给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记33分,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记23分。
(二)燃气安全:第四季度开展常态化检查和联合检查排查燃气企业和餐饮场所19家次,排查安全隐患34处均已完成整改。督促燃气企业开展餐饮场所及居民用户燃气使用安全巡检和场站自查,共完成餐饮场所巡检792家次、企业自查54次、厂站自查9次、供应站自查33处,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5处。
(三)物业小区:对全县7家物业服务企业,13个物业小区开展物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对消防安全设施、电梯运营安全、公共区域安全等进行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经检查,发现安全隐患76个,均已整改到位。
(四)自建房安全:根据省、市住建部门对2025年房屋安全工作工作部署要求,2025年指导推动属地乡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一般安全隐患房屋整治、非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土木结构房屋排查整治等方面工作。截至目前,属地乡镇共计摸排土木结构房屋8938栋;整治一般安全隐患房屋1072栋;整治非经营性自建房653栋;开展654栋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施工:
1.人员履职情况:个别项目经理、总监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当月累计超过10天未考勤打卡的情形。
2.模板支撑方面:支撑体系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拉杆、扫地杆、剪刀撑、专用斜杆等构造设施。
3.外脚手架方面:部分扣件拧紧扭力矩达不到40N·m,外架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
4.混凝土外观质量:受力构件外观质量缺陷修补无记录;上下错位超规范要求;
5.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方面:部分基坑边、楼梯边、作业处未做临边防护;现场作业一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6.用电安全:部分用电设备无专用开关箱,未连接PE线。
7.消防安全:部分施工现场未配置成对灭火器。
(二)燃气安全:
我县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仍需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餐饮行业商家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减压阀及未按规定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安全隐患仍是主要安全风险。
(三)物业小区:
1.部分小区存在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消防设施、安全指示灯牌破损等问题。
2.部分小区存在电动车占用消防安全通道、架空层、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
(四)自建房安全:
1.部分属地乡镇的经营性自建房月度巡检存在漏检的情况。
2.部分属地乡镇的房屋排查信息存在系统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筑施工:持续深入推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其他重点任务,一要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在建项目深化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及消防等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赶工抢工和冒险违章作业。二要强化现场管控。加强施工现场道路、脚手架、楼梯、坡道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对于高危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三要严管消防安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针对保温材料使用和动火作业,严格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现场监护。做好施工现场和工人宿舍的消防管理,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的防火能力,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燃气安全:压实燃气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持续推进不合格燃气灶具、燃气管、减压阀查处治理工作,依托全县燃气工作专班加大联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深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切实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燃气安全意识。
(三)物业管理小区:一是加强检查,排除隐患。督促物业加强对安全管理的日常排查,合理设置防火分区、分隔,每个防火分区均设防火责任人,加强监控中心的监控和日常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以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严格履行消控室值班制度、确保消防灭火设施齐全有效,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明确各级消防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二是加强宣传,提升服务意识。加强小区居民安全生产意识,督促物业经常性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检查,高层建筑火灾自防自救常识普及、居民室内用火用电安全、救生技能训练等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要求物业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四)自建房安全:继续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持续巩固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成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经营性自建房采取动态管理,查缺补漏,确保不落一栋、不漏一户、不留盲区和死角。二是探索建立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断丰富农房建设在线监管平台功能,提高科技赋能手段,提升排查整治的实效性、长效性,及时发现并处置隐患,坚决防止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季度检查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问题一览表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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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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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检查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问题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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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 |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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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明海斯福氟新材料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鼎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1#科研楼二层模板剪刀撑缺失2处 |
11月10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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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市场路、三元路 |
福建省驰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 市场路雨水管道局部已回填分层厚度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2. 施工现场基坑坑顶未采取有效截排水措施 |
12月31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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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连安贸易办公改造项目 |
福建辉凌建工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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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一人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帽 |
12月27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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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年产3万吨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A标段) |
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鼎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一层一个对接扣件拧紧扭力矩达不到40N·m 2.辅助用房楼梯间9-10/A-C扫地杆缺失2处 3.塔吊风速仪失效 |
12月1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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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年产40万吨矿物原料粉体及深加工项目 |
福建金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1.屋面楼梯间顶部无临边防护、屋面施工电梯出口至卸料平台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 2.三层电梯井防护未固定; 3.开口型脚手架未设置斜撑2处。 |
12月24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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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明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智能水务建设项目 |
福建省江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三明闽中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1-1/1-D轴柱、1-1/1-E轴柱等2处受力构件外观质量缺陷修补无记录。 2.二层2-C至2-D/2-1至2-2轴模板支撑体系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拉杆2处。 |
12月19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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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明溪县红豆杉路及综合管网建设项目 |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元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猴子山台桥临边防护不到位。 |
12月30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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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明溪县健身骑行道项目 |
福建旭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宏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未按规定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及演练、配备救援装备 2.工程施工阶段,总监(陈健)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的情形,属长期不在施工现场。 |
12月26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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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明溪经济开发区C区首动区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
中际远宏(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施工现场一台夯土机未配备末级箱 |
12月11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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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溪县岭干片区低洼地建设项目 |
三明市凌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11层未按规定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剪刀撑1处 2.15层24/B轴柱 柱头箍筋缺少一支 3.2#5层B/24轴柱外观质量缺陷修补无记录 4.2#5层20/G轴柱上下错位21mm 5.14层1-12/A-D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拉杆、扫地杆、剪刀撑、专用斜杆1处 6.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邱永茂)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平均到岗率(0.00%)低于40%的情形,属长期不在施工现场,记3分;安全员(张麟)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平均到岗率(0.00%)低于40%的情形,属长期不在施工现场。 |
10月10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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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明溪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
福建省开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对接扣件一个36N·m 2.D-E/4-5轴楼梯间二层扫地杆缺失1处 |
10月30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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