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5-00016
- 备注/文号:明建〔2025〕77号
-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31
局属各相关股站,施工、监理、燃气等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关于印发(明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明建〔2024〕8号)文件精神和防台防高温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明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现将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建筑施工:本次检查在建项目共10个,其中商住房1个,厂房4个,市政工程2个,办公用房3个,合计给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记50分,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记42.5分。
(二)燃气安全:第三季度开展常态化检查和联合检查排查燃气企业和餐饮场所27家次,排查安全隐患36处均已完成整改。督促燃气企业开展餐饮场所及居民用户燃气使用安全巡检和场站自查,共完成餐饮场所巡检816家次、企业自查54次、场站自查9次、供应站自查33处,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7处。
(三)物业小区:对全县6家物业服务企业,10个物业小区开展物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对消防安全设施、电梯运营安全、公共区域安全等进行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经检查,发现安全隐患58个,均已整改到位。
(五)自建房安全:根据省、市住建部门对2025年房屋安全工作工作部署要求,2025年指导推动属地乡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一般安全隐患房屋整治、非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土木结构房屋排查整治等方面工作。截至目前,属地乡镇共计摸排土木结构房屋8938栋;整治一般安全隐患范围736栋;整治非经营性自建房653栋;开展654栋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施工:
1.人员履职情况:个别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部分项目经理、安全员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当月累计超过10天未考勤打卡的情形。
2.模板支撑方面:支撑体系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可靠连接或固结点等构造设施;立柱顶托可调螺杆度超过规范要求
3.外脚手架方面:外架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
4.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方面:部分基坑边作业处未做临边防护;楼梯临边防护已拆除,永久栏杆尚未安装。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棚。现场作业一人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帽;
5.用电安全:用电设备无专用开关箱,部分设备未连接PE线。
6.消防安全:部分施工现场未配置成对灭火器。
(二)燃气安全:
部分餐饮行业商家仍存在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减压阀及未按规定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安全隐患。
(三)物业小区:
1.部分小区存在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消防设施、安全指示灯牌破损等问题。
2.部分小区存在电动车占用消防安全通道、架空层、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
(四)自建房安全:
1.部分属地乡镇的经营性自建房月度巡检存在漏检的情况。
2.部分属地乡镇的房屋排查信息存在系统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筑施工:持续深入推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其他重点任务,结合闽政通 APP 检查清单和建筑施工领域标准化检查表,开展专项检查,严格督促施工现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重点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高空作业平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
(二)燃气安全:持续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充分调动协调城镇燃气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持续推进“瓶改管、气改电”专项行动。按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开展不合规燃气具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逐步推进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整改工作。加大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力度,要求送气工在入户送气时对居民进行用气安全宣传,提高居民对安全用气的关注度。
(三)物业管理小区:一是加强检查,排除隐患。督促物业加强对安全管理的日常排查,合理设置防火分区,分隔,每个防火分区均设防火责任人,加强监控中心的监控和日常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以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严格履行消控室值班制度、确保消防灭火设施齐全有效,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明确各级消防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二是加强宣传,提升意识。加强小区居民安全生产意识,督促物业经常性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高层建筑火灾自防自救常识普及,居民室内用火用电安全、救生技能训练等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要求物业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四)自建房安全:继续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持续巩固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成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经营性自建房采取动态管理,查缺补漏,确保不落一栋、不漏一户、不留盲区和死角。二是探索建立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断丰富农房建设在线监管平台功能,提高科技赋能手段,提升排查整治的实效性、长效性,及时发现并处置隐患,坚决防止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季度检查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问题一览表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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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检查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问题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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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 |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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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明海斯福氟新材料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鼎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现场一台用电设备无专用的开关箱; 2.2#楼5-9/A-C轴剪刀撑缺失1处。 |
8月25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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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溪县交通运输服务综合体项目(明溪现代物流项目)(一期)-2#车辆检修间 |
福建省驰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未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DBJ/T13-338)安装远程监控系统; 2.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按规定设置洗车台、沉淀池 3.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配齐噪声监测设备 4.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任志安)平均到岗率(33.33%)低于40%的情形,属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安全员(林少文)平均到岗率(33.33%)低于40%的情形,属长期不在施工现场; 5.工现场未按主管部门要求配齐配全防尘设施 6.施工临时用电未采用三级配电护系统 |
9月03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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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湖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
河南澜添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鼎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6#A-D/1轴横向水平杆未按规定固定在纵向水平杆或立杆上2处 2.现场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带1人; 3.6#楼6-B/6-3轴可靠连接或固结点构造设施缺失2处。 |
9月17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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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年产3万吨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A标段) |
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鼎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现场作业一人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帽; 2.现场一台设备无专用的开关箱; 3.施工现场水坑边临边防护不到位1处。 |
9月15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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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年产40万吨矿物原料粉体及深加工项目 |
福建金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1.2#厂房潜水泵无专用开关箱、钢筋加工棚末级箱离设备大于5M 2.1#厂房挡土墙临边作业处未做防护 3.综合楼二层1-6/A-C轴立柱顶托可调螺杆度超过规范要求2处 4.综合楼二层1-6/A-C轴支撑体系未按规范设置水平拉杆1处 |
9月26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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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明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智能水务建设项目 |
福建省江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三明闽中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2层1-3/A-E轴剪刀撑缺失1处; 2.A-G/3轴外架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1处; 3.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棚。 |
9月27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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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明溪县红豆杉路及综合管网建设项目 |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元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3#挡土墙临边作业处未做防护。 |
9月30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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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明溪县健身骑行道项目 |
福建旭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宏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施工作业面未作临时围挡; 2.现场作业2人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帽上岗作业。 |
10月03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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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福硒大山金线莲文化产业园(倒班宿舍、地下消防水池) |
福建昊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盛越建设有限公司 |
1.施工现场三楼未配备灭火器 2.项目监理部人员在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 3.施工单位项目部未每旬开展自查,或开展自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相片或视频材料; 4.施工单位项目部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 5.重要子分部工程(砖砌体工程)验收时,未提供项目经理参加会议的照片; 6.砌体子分部工程已施工完,未提供验收内页资料检查; 7.楼梯临边防护已拆除,永久栏杆尚未安装。 |
10月10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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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榕康楼B栋项目 |
福建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闽筑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坡屋面瓦已铺设,无相关防水施工、内业资料及防水材料进场检验资料; 2.工程施工阶段,安全员(郑志炜)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的情形,属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共计1人次。 3.1-4层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平网满铺; 4.四层南侧阳台东侧临边未安装楼层栏杆; 5.四层分配电箱电线无pe线; 6.两台连接四层配电箱用电设备未连接PE线。 |
10月10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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