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5-00013
- 备注/文号:明建〔2025〕64号
-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8
局属各相关股站,施工、监理、燃气等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明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明建〔2024〕8号)文件精神和防高温及防台防汛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明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现将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建筑施工:本次检查在建项目共7个,其中房地产项目1个,厂房1个,2市政工程,办公用房3个,合计给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记38分,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记21.4分。
(二)燃气安全:2025年二季度共开展燃气安全检查9次,排查安全隐患5处,已完成整改5处。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我县燃气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综合应急演练及入户宣传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抢险能力,共组织各燃气企业开展应急演练3次;发送宣传短信2万余条,深入8个社区开展宣传,张贴标语6处,现场宣传覆盖人数8000余人,分发宣传单790份,开展入户排查1260户,提高我县燃气用户安全意识。
(三)物业小区:对全县6家物业服务企业,10个物业小区开展物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对消防安全设施、电梯运营安全、公共区域安全等进行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经检查,发现安全隐患43个,均已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施工:
1.人员履职情况:部分项目经理、安全员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当月累计超过10天未考勤打卡的情形;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每月开展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每月开展自查发现的问题比主管部门少3条以上;四月份以来未按高处作业行动增加一次高处作业安全排查
2.模板支撑方面:立柱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大于规定要求;未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水平拉杆、扫地杆、剪刀撑、专用斜杆、可靠连接构造措施。
3.钢筋安装方面:箍筋肢数不符合要求。
4.外脚手架方面:立杆纵横向间距或步距大于方案及规范要求的,横向水平杆未按规定固定在纵向水平杆或立杆上。
5.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方面: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带。
6.消防安全:动火作业场所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
(二)燃气安全:
部分餐饮行业燃气用户仍在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使用多火源等问题隐患仍有发现。
(三)物业小区:
1.部分小区存在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消防设施、安全指示灯牌破损等问题。
2.部分小区存在电动车占用消防安全通道、架空层、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筑施工:持续深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闽政通APP检查清单和建筑施工领域标准化检查表,开展专项检查,严格督促施工现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重点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高空作业平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
(二)燃气安全:持续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充分调动协调城镇燃气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持续推进“瓶改管、气改电”专项行动。按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开展不合规燃气具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逐步推进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整改工作。加大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力度,要求送气工在入户送气时对居民进行用气安全宣传,提高居民对安全用气的关注度。
(三)物业管理小区:一是加强检查,排除隐患。督促物业加强对安全管理的日常排查,合理设置防火分区,分隔,每个防火分区均设防火责任人,加强监控中心的监控和日常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以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严格履行消控室值班制度、确保消防灭火设施齐全有效,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明确各级消防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二是加强宣传,提升意识。加强小区居民安全生产意识,督促物业经常性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高层建筑火灾自防自救常识普及,居民室内用火用电安全、救生技能训练等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要求物业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附件:季度检查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问题一览表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8日
附件
季度检查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问题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 |
处理情况 |
1 |
榕康楼B栋项目 |
福建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闽筑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动火作业场所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1处 2.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刘用忠)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当月累计超过10天未考勤打卡、平均到岗率(34.88%)低于40%的情形,属长期不在施工现场,记3分;安全员(李文春)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当月累计超过10天未考勤打卡、平均到岗率(34.88%)低于40%的情形,属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共计1人次,记2分。 3.现场电焊机未配备末级箱1处 4.二层柱1-8/B-F轴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拉杆、剪刀撑等构造设施2处 5.一层柱:7/B轴外观质量缺陷修补无记录 6.现场1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带 7.三层2/G轴柱头箍筋缺失1肢 |
4月21日限期改正 |
2 |
明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福建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宏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立柱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大于规定要求1处; 2.未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水平拉杆、扫地杆、剪刀撑、专用斜杆、可靠连接构造设施1处; 3.层高5米未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1处。 |
5月26日限期改正 |
3 |
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2026年) |
福建江璐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闽筑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监理单位企业负责人每月开展检查,监理单位项目部每旬开展自查,发现的问题比主管部门少3条以上。四月份以来未按高处作业行动增加一次高处作业安全排查。 2.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严祖煌)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的情形,属长期不在施工现场,记3分;安全员(陈进)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的情形,属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共计1人次,记2分。 3.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每月开展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每旬开展自查,发现的问题比主管部门少3条以上。四月份以来未按高处作业行动增加一次高处作业安全排查 4.楼梯间作业脚手架立杆纵横向间距或步距大于方案及规范要求的,横向水平杆未按规定固定在纵向水平杆或立杆上 5.现场砂浆搅拌机未采用末级箱 |
6月30日限期改正 |
4 |
龙湖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
福建省美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三明市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 工程施工阶段,总监(陈绍学)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的情形,属长期不在施工现场,记3分; 2.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王川川)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的情形,属长期不在施工现场,记3分;安全员(戴清泉)上季度存在未获请假批准连续5天及以上未考勤打卡的情形,属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共计1人次,记2分; 3.办公用房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1处; 4.3/A轴柱头箍筋肢数不符合要求。 |
4月25日限期改正 |
5 |
三明海斯福氟新材料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鼎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4#楼D20-D22/D-C-D-A轴楼梯间扫地杆缺失1处、水平拉杆缺失1处; 2.4#楼p-a-4-a/d-23-d-16剪力墙出现蜂窝麻面1处。 |
6月10日限期改正 |
6 |
明溪县工业集中区公共管廊架建设项目(二期) |
福建三明市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施工单位项目部未每旬开展自查,未按要求每月增加一次高处作业专项检查; 2.《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DBJ/T13-415-2023第6.6.1条 4.5月自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相片、视频材料的 5.安全员郑智红检查当日无故不在岗 |
6月25日限期改正 |
7 |
明溪县红豆杉路及综合管网建设项目 |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元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桥梁桩基吊装设备无进场报验 |
5月19日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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