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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3-00026 文号明建〔2023〕110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3-12-14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在近期迅速开展住建系统范围内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在近期迅速开展住建系统范围内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3-00026
文号明建〔2023〕110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3-12-14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在近期迅速开展住建系统范围内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在近期迅速开展住建系统范围内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在近期迅速开展住建系统范围内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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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相关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近期迅速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安委办〔2023〕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关于印发明溪县住建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2023〕68号)等文件安排,现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在全县住建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近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结合2023年12月6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强化重点领域强力攻坚,严管严控,深入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三、工作重点

  (一)城镇燃气方面。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和低温雨雪天气等影响城镇燃气安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围绕“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逐项整改到位。通过微信、短信、抖音以及入户上门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普及燃气使用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自建房方面。对照《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中重大隐患的判定标准,结合省厅《福建省房屋安全专项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等要求,严格落实房长制,持续对经营性自建房的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方面进行核查,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景区和非景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违规改建扩建加层、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治理。全面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申请、审批、建设、验收的全过程监管。对农房建设“两违”实行“零容忍”,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拆除的拆除。要对农村老旧自建房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再复查,加强有效处置,做好宣传教育,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三)建筑施工方面。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在建工程模板、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加强各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严肃查处“四无”建设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等行为。对照《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管理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看护措施,严厉打击违规动火作业。

  (四)物业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整治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停放充电,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未严禁“进电梯、上楼层”;未落实“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等突出问题。

  (五)市政管网安全方面。重点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及管道沟槽施工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土方工程塌方、中毒窒息等风险排查整治,落实按规范放坡、支护及下井作业审批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有关制度,坚决杜绝冒险作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本局“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由汤先锋局长任组长,局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安办、建筑业站、质安站、城建站、房屋交易中心等相关股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安办,全面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相关事宜。

  (二)强化指导检查。要进行针对性的指导检查,切实指导帮助企业摸出隐患、查出短板、解决问题。将排查的企业、隐患、整改、责任情况清单化,并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确保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监督。要加大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

  (四)其他要求。各相关股站、局属机构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明确具体分工和具体要求,切实做好精准排查整治,及时填报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并于行动开始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大排查大整治相关工作总结于2024年2月1日前报送至局安办,联系电话:8751166,邮箱:mxxzaz@126.com。

  附件: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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