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3-00014
- 备注/文号:明建〔2023〕57号
-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8
局属各相关股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县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影响火灾事故”的红线底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维护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根据《三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消安委〔2023〕1号)和《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2023年工作计划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明建办函〔2023〕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实际情况,现将《明溪县住建系统消防安全2023年工作计划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明溪县住建系统消防安全2023年工作计划任务清单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明溪县住建系统消防安全2023年工作计划任务清单
序号 |
相关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坚持“两个至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局党组宣传工作重点,至少组织一次相关内容的集体学习。 |
持续推进 |
局办公室 |
2 |
抓实职责清单落地,优化消防责任体系 |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关消防安全专题研究,分析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 |
持续推进 |
局安办、消防站 |
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依据职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
持续推进 |
消防站 |
||
优化消防审批服务。 |
持续推进 |
审批股、消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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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在建项目工程临时消防安全“双随机”抽查。 |
持续推进 |
质安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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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立足“抓大防小保弱,精准防范火灾风险 |
重点开展公共聚集场所专项整治,严查“堵塞两个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消防隐患,严把此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关。 |
全年 |
消防站 |
加强消防设计审查质量“双随机”抽查工作。 |
持续推进 |
消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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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
持续推进 |
城建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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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指导老旧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作。 |
持续推进 |
房屋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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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各乡(镇)建立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专(兼)职、志愿消防队,明确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强化消防安全巡查,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
持续推进 |
村建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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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 |
持续推进 |
消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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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日常监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加强有关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
持续推进 |
房屋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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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善监管体制,推动治理模式转型升级 |
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全县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质量检查。 |
上、下半年各一次 |
消防站 |
牵头组织与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在建化工建设工程联合督查工作。 |
12月底前 |
消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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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项目与消防救援大队信息共享。 |
8月底前 |
消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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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聚焦“三项重点工程”,实现群防群治 |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本系统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防范常识。 |
持续推进 |
局安办、消防站 |
确定局大楼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局干部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消防安全逃生疏散演练。 |
12月底前 |
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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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市政消火栓的维护。 |
持续推进 |
城建站 |
||
全县新建多处市政消火栓 |
11月中旬前 |
城建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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