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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3-00011 文号明建〔2023〕38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3-03-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3-00011
文号明建〔2023〕38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3-03-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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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刚昌委员:
  《关于继续扶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第55号)由我局会同雪峰镇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加装电梯现行政策的情况
  目前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主要根据2022年最新修订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明政办规〔2022〕5号)文件执行,文件已明确加装电梯的各有关单位职责、资金筹措、办理流程、电梯产权、维修保养等问题进行细化和明确,方便业主加装电梯。
  二、加装电梯资金补贴情况
  为加快老旧小区“适老化”设施改造,我县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财政补贴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县政府于2021年度、2023年度分别设置10个加装电梯补助名额,给予每台电梯5万元补助资金,一定程度上调动业主增设电梯的积极性。2021年加装电梯补贴已发放完毕,2023年我局已牵头草拟《明溪县主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待报县政府上会研究通过后实施。同时结合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2021年以来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对暂无加装电梯意向,但满足加装电梯条件的楼栋,施工过程中给予预留电梯基础位置,方便业主后期加装电梯,共计预留电梯基础位置28个。
  三、电梯安装过程居民共商共议情况
  我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遵循“政府引导、社区主导、业主负责、保障安全”的原则,实行民主协商、基层自治的工作机制。在加装电梯过程中,社区(居委会)主动发挥沟通调解作用,对加装电梯过程中涉及的审批、安装、费用分摊等问题,召开夜谈会为居民提供议事平台,协助业主完成加装电梯有关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关工作我局将会同雪峰镇政府、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发挥技术指导作用。业主在加装电梯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e三明平台或直接到所属居委会进行咨询,各部门会对职责范围内增设电梯的相关程序、技术要求为业主进行服务指导。二是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对有意向加装电梯的小区可由业主代表或业委会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各有关部门及小区业主召开加装电梯动员会,对加装电梯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并协调业主间存在的矛盾。三是简化办事流程。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依法支持加装电梯审批、备案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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