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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3-00007 文号明建〔2023〕20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3-03-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3-00007
文号明建〔2023〕20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3-03-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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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敏代表: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建议》(第115号)由我单位会同县发改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31号)文件规定:“我省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除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买受人就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31号)文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公共部位经营收益情况、公共水电分摊情况、电梯维修保养检验费用等有关事项,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接受业主监督。物业买受人可以委托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机构对物业服务标准和质量、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
  (三)按照《三明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试行)和《三明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物业服务等级分为五个等级,相应的物业服务等级有相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电梯住宅最低为0.6(元/㎡·月),最高为1.9(元/㎡·月)。
  综上,除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我县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就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目前,我市周边县市对物业的管理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结合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相关收费信息公开公示整治,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在管住宅小区项目的收费信息公示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在其住宅小区项目的显著位置,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
  (二)推进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同时探索建立选派机关优秀党员干部到社区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机制,推进“近邻党建”工作,落实社区党建联席会机制,推行小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两议两评两公开”工作法,将党的建设融入到小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全过程。
  (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体系,将考评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和信用评价依据,对守信、失信物业服务企业分别奖励、扣减企业信用分,将多次考核不合格物业服务企业列入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限制其物业服务相关活动。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局工作并给予更多指导帮助。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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